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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署:醫師難納勞基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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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日電)對於醫師工時過長,是否應納入勞基法保障,行政院衛生署長邱文達今天表示,醫師工作有持續性、緊急性、不可預期性,且是責任制,比較不容易規範。

奇美醫學中心蔡姓醫師因心肌梗塞昏倒失憶,家屬質疑因超時工作導致,醫師過勞問題引起關注。

邱文達上午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黃昭順質詢時表示,醫師工作有持續性、緊急性、不可預期性,又是責任制,比較不容易規範,目前醫師診察能力和工作量都有列入醫院評鑑基準,住院醫師工時也有非常詳細規定。

黃昭順質詢時也表示,醫生工作環境差、工時超長,不應僅以評鑑來補救,很多醫生擔心過失責任問題,很多婦產科、外科、腦神經外科都招不到醫生,導致原有人力壓縮,如能落實醫師無過失責任,也能減輕醫師負擔,並照顧好病人。

邱文達答詢時表示,婦產科最大風險在生產,年底會把生育風險補助完成,其他如外科、腦神經外科部分有住院醫師較少問題,針對有風險的科別會研究解決方法;針對無過失責任,牽涉層面很多,會持續研究。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質詢時表示,最近發生醫師過勞情形,但醫師不在勞基法保障範圍,是不是應該列入勞基法?且住院醫生、實習醫生不僅當教學使用,也當人力使用,醫師疲勞管理不夠合理。

邱文達答詢表示,以腦手術為例,大概在8到10小時,不可能時間到就下班。住院醫生和實習醫生有明確規定,醫生會以病人為重要優先,如果太累一定會告知病患,維護就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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