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岳劍明德國報導)按德國現行規定,議員的外快收入必須公開。近日,議會權利評估委員會提出,議員的外快收入需更加透明、更加詳細地公之於眾。
到目前為止,議員每月額外收入分為三個檔次:一、1,000~3,500歐元;二、3,500~7,000歐元;三、7,000歐元以上。每月1,000歐元或每年10,000歐元以下的無需公佈,每筆額外收入需單獨申報。
議會權利評估委員會提議,將原來的三檔細分為七檔,同時大大提高了最後一檔的額度,年額外收入超過15萬歐元以上者屬於第七檔。委員會主席索爾莫斯(Solms)表示,新法規可以讓民眾更清楚地瞭解議員的外快收入情況。在野的社民黨對此新法規也表示贊同。
根據德國法律,議員除了議會工作外,允許進行包括演講、諮詢、寫作等額外工作,但他們必須按照法規公佈額外收入所得。此前,曾有議員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撤消額外收入的公開義務條款並保護他們為企業工作的收入隱私。最後,憲法法院駁回了議員的請求。判決認為,聯邦議員享有權利,但同時也必須履行義務,諸如在公司監事會的兼職對於 「議員的獨立性是特別有害的」。公眾首先有權知道,這些議員從哪裏獲得了多少報酬,而議員關心的收入保密則是「次要的」。
抗拒公佈額外收入的議員中,最著名的是社民黨籍前內政部長席利(Otto Schily)。據悉,席利單在西門子公司的法律諮詢收入就達14萬歐元。2008年,他因拒絕公佈其作為律師的額外收入被罰款2.2萬歐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