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下屆方規管骨灰龕 團體批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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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千呼萬喚下,政府去年表示擬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但就要經過3年的過渡期和發放臨時牌照,之後才立法,還有2年寬限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日到立法會交代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的進度,指當局下半年將進行第二輪公眾諮詢,估計立法規管骨灰龕須由下屆政府進行。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批評當局拖延立法,姑息違規骨灰龕場。

政府指,所有私營龕場必須領牌或申請臨時豁免,牌照有效期5年,未完成領牌及豁免申請的龕場則不得出售新龕位,但就建議豁免一些只有極少數量龕位,或存在已久的私營骨灰龕場。而所出售的龕位,必須指明受用人,以遏止炒賣活動。另外,政府亦會研究容許骨灰存放在家中,以及考慮將當中合適的工廈重建或改建成骨灰龕設施。

不過有議員則擔憂,「極少數量」及「存在已久」的定義亦難保消費者權益受損,更擔心有龕場以此作招徠,造成既定事實,令當局規管難上難。

周一嶽指,當局下半年會進行第二輪有關規管私營骨灰龕措施的諮詢,估計立法程序要由下一屆政府進行,今屆政府只能做立法前期的工作。

關注組不滿拖延立法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昨日到立法會門外情願,指在骨灰龕政策檢討期間,違規龕場仍此起彼落,甚至有被勒令停止經營的違規龕場可循合法途徑申請更改土地用途,將之規範化,反映各部門縱容及未有嚴格執法。

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不滿政府姑息違規骨灰龕場,「明擺著就是無誠意立法」。他質疑當局拖延立法,目的是縱容違規龕場幫助政府解決骨灰龕供不應求的問題。

對於政府考慮豁免部份龕場,謝世傑指出,「極少數量」及「存在已久」的定義,必須有很清楚的說明和指引。以傳統的廟宇為例,他認為有關廟宇必須在97年之前便有少量骨灰龕供修行人或善信使用,而且沒有任何商業元素,方可獲得豁免。但政府的籠統講法則令人擔心。

謝世傑表示,骨灰龕位供不應求已是5年前的事,當局多年來罔顧街坊的訴求,令人憤怒,他們不排除會將行動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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