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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誤上網爭議 台監委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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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8日電)智慧型手機熱門,但手機上網費率的消費爭議也時有所聞。監察院今天提出調查報告,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速謀對策並要求電信業者加強消費者申訴服務品質,以降低民怨。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李炳南調查報告指出,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會)資料,近3年來通傳會接獲63件民眾投訴指手機誤上網仍收費,總金額為新台幣20萬餘元,平均每件爭議金額3175元,每年申訴案件數量及總金額都呈現倍數成長。

調查報告表示,通傳會鑒於行動電話上網服務衍生的消費爭議日益增加,99年2月發函所有電信業者,要求行動電話上網服務資費方案要訂出「費用上限」,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訂定的上網費用上限為4000元,威寶電信上限訂為5000元,通傳會都逕予備查。

調查報告認為,電信業者訂定的上限金額,都比近3年爭議金額平均值3175元為高,對消費者幫助有限,而且業者訂定上網費用上限後,仍有消費者手機誤上網,爭議金額高達3萬9899元。監察院呼籲,通傳會儘速謀求對策,並要求電信業者加強消費者申訴服務品質,以降低民怨。

調查報告指出,通傳會要求電信業者多項措施,包括門市揭露資訊給顧客參考、行動上網服務提供至少3天試用等,不過,監察院調查此案時,走訪電信門市,卻發現各業者對於行動上網3天免費試用服務,宣傳不足,消費者也不知道有這樣的權益,通傳會應該定期或不定期實地派員查核,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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