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政治庇護獲批後,過了21週歲的孩子還能得到綠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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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5日訊】有位客戶的政治庇護在法庭上獲得批准,但她的兒子還在大陸,已經滿26週歲了,當時她諮詢她的律師,還能不能將她兒子申請過來,她的律師根據移民法的條文,斷然否定了她的想法。並告訴她,移民法的規定是,在她的政治庇護獲準時,如果她想申請兒子來美國,兒子一定要未婚且未滿21週歲,可現在她的政治庇護獲準時,她兒子已經26週歲了,因此不可能因她而拿到綠卡。

後來她來到我的律師樓,向我諮詢,我肯定地告訴她,她的兒子可以來美國拿綠卡,並且催她馬上辦。這時她又說,她兒子於24歲的時候已經結婚了。聽她這麼說,我的心往下一沉,但她馬上接著又說,她兒子結婚不到三個月又離婚了,問現在這樣的情形下,她還能幫他來美國拿到綠卡嗎?我仔細翻閱了她的資料,舒了一口氣,告訴她說可以申請,馬上辦!後來她的兒子順利來到了美國。
  
在這個案子裡,客戶前面的律師說的並沒有錯,移民法INA上面的確是這麼規定的,但錯就錯在律師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忽略的是,後來通過的「孩子身份保護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修改了INA與移民有關的「孩子」的法律條文,明確指出,政治庇護申請人的孩子是否有資格與政治庇護申請人一起來美國並拿到綠卡,其年齡取決於申請人申請政治庇護時孩子是否滿21週歲,有沒有結婚,而不是政治庇護通過時孩子的年齡是否超過21歲。另外,條文規定是未婚,不管以前是否結過婚,只要是申請時未滿21歲,依然單身就行。
  
以上介紹僅供參考。如您還有疑問,或想瞭解更多細節,請和您的律師聯繫,也歡迎您諮詢田律師。田律師是美國律師協會和德州律師協會會員,以擅長經辦各種移民案件著稱業內,特別是政治庇護、投資移民和職業移民申請。田律師出人意料的辦案和勝訴記錄,已成為行業佳話。他擁有極為豐富的各地上庭經驗,同時精通於撰寫各種上訴狀,經常推翻移民局、移民法庭和移民上訴委員會的判決,為客戶成功爭取權益。另外,田律師博采眾長,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碩士學位,曾擔任華中理工大學英語教師,華為和中興通訊公司高級英文翻譯及海外市場部經理。他為人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急客戶之所急,憂客戶之所憂,樂客戶之所樂。

田律師辦公地址: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
  
Tel: (972)-978-2961; Fax: (817) 977-6831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網站:www.tianfangzhonglawfirm.co.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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