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年內推出商業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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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5日訊】港交所(388)行政總裁李小加3月24日表示,港交所仍與證監會和相關機構,研究容許在港推出商業信託的細則,最重要是保障投資者。

商業信託的細則包括若企業分拆業務以商業信託形式上市,須保留最少五成權益,而非海外較寬鬆的做法,而非一般的持兩成半權益便可控制相關資產。

李小加對本港容許推出商業信託基金感樂觀,希望可於今年內出台,他指香港是自由市場,只需做好本份,不需擔心肥水流向外人田。

和黃早前分拆港口業務,以商業信託形式外地上市;電盈本週初也表示,有意透過商業信託形式分拆業務,令市場更為關注香港競爭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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