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是否應有選舉權 英國與歐洲分歧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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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近日,英國議會下議院議員以壓倒性多數反對歐洲法庭作出的囚犯也應該有選舉權的裁定。雖然這一投票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足以對政府官員形成壓力。英國議會以實際行動「給歐洲人權法庭點兒顏色看看」,對方也毫不示弱,稱他們原本指望世界上最古老的民主制度國家會做得更好一些。

對於反對歐洲人權法庭裁決的動議,234名議員投了支持票,僅有22人反對。提出這一動議的是保守黨資深議員大衛•戴維斯(David Davies)和前任工黨政府司法大臣傑克•斯特勞(Jack Straw)。他們認為,英國政府應該不理會歐洲人權法庭作出的全面禁止囚犯投票的做法屬於非法的裁決。

對於這一投票結果,政府表示,除了按照歐洲法庭的裁決去做之外,他們別無選擇,否則他們將面臨數千萬鎊的索賠官司。但是政府官員還表示,他們只做到歐洲法律允許的最小的程度,也就是會把投票權之限制在服刑期在四年或者以下的囚犯中,他們將在四月對歐洲法庭的裁決作出回應。

首相卡梅倫表示,他不知道為甚麼英國應該改變現有的相關政策,但是「我是首相,我們目前所處的局勢是,法庭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不改變這個,我們就會被罰款。我感到這完全不得人心。在我看來,囚犯不應該有投票權,就是這樣。但是我們必須用某種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根據英國目前的法律,只有那些等待被送回到下一級法庭審理的囚犯有投票權。這一法律已經執行了140年。但是,2004年,在1979年用斧子砍死女房東的殺人犯約翰•赫斯特(John Hirst)對此提出法律質疑,認為取消他的投票權剝奪了他的人權。2005年,歐洲人權法庭裁定全面禁止囚犯投票的法律屬於非法。去年,歐洲委員會曾經呼籲英國政府糾正政策,否則將面臨索賠官司。

英國政府司法總長多米尼克•格裡夫(Dominic Grieve)表示,他對於目前的情況感到沮喪,但是因為英國是《歐洲人權公約》的簽署國,歐洲人權法庭的裁決具有國際約束性,因此政府別無選擇。

英國政府如果尊重議會的意願,不執行歐洲法庭的規定,那麼他們將面臨無休止的索賠官司,很可能會激起民憤。如果政府拒絕賠償,那麼歐洲委員會可能會考慮暫停英國的資格。據稱,一些被稱為「無良」律師的人已經代表多達2500名囚犯提出索賠要求。

歐洲委員會對於英國議員的表態感到很惱火。該委員會一名資深成員對英國媒體表示:「我對於昨晚的投票感到非常失望」,「我曾經希望歐洲最古老的民主國家的議會,被視為在保護人權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機構,會鼓勵英國遵守它的國際責任。每個成員國必須實施法庭的裁決。」

英國媒體的報導還說,首相卡梅倫將會在幾週後宣佈,政府正在設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起草重新平衡英國人權法律的計劃,將推出新的英國的《權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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