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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難民救援獲頒亞洲民主人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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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9日訊】(新紀元周刊254期,記者趙芷菱報導)臺灣民主基金會11月2日宣佈,第六屆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給海上難民救援組織,表彰其積極協助越南難民在各國立足,以及致力於打擊人口販運,並協助亞裔團體為追求自由與人權而努力。

2011年的第六屆亞洲民主人權獎由美國海上難民救援組織(Boat People SOS)獲獎,以表揚其長期投入救援海上難民工作、推動杜絕人口販運,促進民主及保護人權的卓越貢獻,其組織由執行長阮庭勝(Nguyen Dinh Thang)出席領獎。臺灣總統馬英九頒獎致詞時表示,臺灣民主基金會將每年一度的頒獎典禮訂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舉辦,一方面代表中華民國對人權的重視,另方面也讓全世界瞭解中華民國保障人權的努力已與國際同步。


第六屆亞洲民主人權獎由海上難民救援組織獲獎,以表揚其長期促進民主及保護人權的卓越貢獻,其組織由執行長阮庭勝出席領獎。(攝影 ◎ 蘇昭蓉)


「臺灣民主基金會」成立於2003年6月,是亞洲地區第一個國家級民主基金會,為一超越黨派、透過政黨與民間組織凝聚力量,為臺灣參與全球民主接軌及鞏固民主實績所建立,該基金會自2006年開始頒發「亞洲民主人權獎」,獲得各國非政府組織(NGO)的肯定。

馬英九指出,「海上難民救援組織」成立於1980年,在過去30年中努力與各國政府及非政府組織合作,援助難民在各國立足發展,及促進各國通過相關防制人口販賣法律,協助、培養亞裔團體為追求自由與人權而努力,前後共援救超過3000多名的東南亞地區難民。此外,該組織亦曾協助美屬薩摩亞群島解救出250 名人口販運受害者,將防堵工作延伸至亞太國家,對民主的努力及貢獻有目共睹。

臺灣在20年前仍有人口販運情形,2005年臺灣一度讓國際媒體認為是人口販運天堂,過去五年臺灣在防治人口販運的措施上頗有成效,及與海上難民救援組織幕後的合作,該組織負責人阮庭勝與前美國大使Grover Joseph Rees經常飛往臺灣,與政府及NGO合作,試圖解決人口販運等相關議題及法律政策,「臺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王金平指出:「海上難民救援組織」常冒著生命危險去執行救援的行動,得獎絕對是實至名歸!臺灣擺脫人口販運天堂的惡名,其是主要功臣。阮庭勝表示:「由於難民的身份(越裔美籍),使他無法回祖國,但感覺臺灣就像是他第二個故鄉一樣,讓他覺得自由親切。」

呼籲重視「難民不遣返原則」

1990年初即使越南共產政權拒絕開放人權與民主自由,還是有越來越多的政府與其建立外交關係,造成原本使用船隻逃離家鄉的越南人民,不再被視為尋求政治庇護的難民,反而被香港當局與其他東南亞國家重新定義為經濟移民。冒著生命危險逃離政治迫害的人民也就因此被鄰國政府拘留,準備之後將其遣返至原來逃離的國家。

海上難民救援組織開始對抗這種區域性的威脅,呼籲大家重視國際法中的「難民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該原則宣稱:對於原本就準備逃離家園政治迫害的難民,應該施行保護原則,不讓其人身再度遭受到重返家園政治迫害的恐懼;這是海上難民救援組織首次介入人口販運議題。

美國2010年及2011年的人口販運報告評等,連續兩年將臺灣列為第一級名單的國家,在亞洲36個被評比的國家中,只有臺灣與韓國被列為第一級。

重視人權 臺灣訂定「兩公約」

馬英九表示,幾十年來鑑於其他國家都在努力實踐中,臺灣不應該被排除在外,因於2009年5月14日在駐華使節與代表的見證下,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批准書,此雖在1966年已簽署,但因當時離開聯合國失去代表權而沒機會批准,現將兩公約國內法化,雖還沒機會將批准書放於聯合國,但可根據兩公約規定,在兩年內將所有與公約內容牴觸的法律及命令予以修改。

到目前為止,有尚未修改而有所牴觸之法律內容,依據「後法」優先原則,優先適用兩公約。另辦理培訓人權保障的種子教官,持續宣導兩公約內涵、知道如何保障基本人權。◇

本文轉自254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56/10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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