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門口泊車 萬錦市民收600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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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萬錦市一對夫妻自認自家門口停車、無礙他人,沒想到在過去的6年裡累計收到了600多張違章停車罰單,金額高達2萬5千加元。
  
男主人伯克(Jeffrey Burke)表示,每年至少拿到100張罰單,而大多數罰單來自泊在自家門前的車上。伯克感到自己和妻子好像被人盯上了。他舉例說,幾週前竟然在1天內拿到了2張罰單。
  
萬錦市法令條例經理懷爾斯(Bill Wiles)表示,這對夫婦停車違規,車輛或停在人行道上,或通宵停在街道上,這在萬錦市都是不允許的。懷爾斯稱,據他所知,曾經有人最高被罰1萬2千加元。他表示執法人員已經警告過這對夫婦,但也承認這樣的事情還是比較罕見。
  
誰是誰非?
  
31歲的伯克和30歲的妻子迪芬奴(Pamela Defino),兩人有一個姍姍學步的女兒,住在萬錦市北部的Saffron街。他們的獨立屋僅有一個車庫,車道狹窄且緊挨人行道。
  
從事建築業的伯克家中有2部車。一部GMC Sierra,停在車庫門和人行道之間;另一輛寶馬 SUV就沒地方停。車庫內裝了一大堆建築設備,不能停車;即使車庫是空的,也很難將SUV停在裡面。所以不得不將SUV停在人行道和街道之間,但輪胎仍在自家車道上,只是車的保險槓伸出到街道上。伯克補充說,這並不妨礙交通,「我們不希望收到罰單,任何罰單,尤其是將車停在自家的車道上時。但是我們不知道該怎麼做」。伯克說,現在自己的妻子因事故受傷在家,沒有上班。問題變得更加被動,而他們也找不到可以就近泊車的地方。
  
600多張罰單萬錦顯示了這對夫妻6年來所用過的 8輛車、9個車牌的違規記錄。這對夫婦說,他們嘗試了各種辦法,包括購買小型車,但罰款照舊。問題是,他們所住的街道不允許通宵泊車。
  
根據萬錦市相關法令,市民所泊車輛不能阻礙人行道和街道。目前,伯克一家已經付了2萬3千加元罰單。罰金包括未按時付罰金或缺席判罰的罰款,高達40%;導致這對夫婦在繳付30或40加元罰款的基礎上,又得多付16.5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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