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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瑪都災後復建工程 屏提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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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3日電)南瑪都颱風在南部造成嚴重災害,工程會表示,屏東縣政府提出新台幣8億餘元災後復建工程所需經費,嘉義縣、南投縣也提出申請,工程會預計3週後完成現勘後再報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官員表示,南瑪都災後重建工程經費,今天已截止申報,除屏東縣外,還有嘉義縣政府提出約1億多元、南投為9000萬元。

官員表示,明天將會派員現勘,兩週內現勘完畢,另須1週資料整理,預計3週後報院核定。

此外,7月豪雨災後復建工程現勘審議結果也在近日出爐,嘉義縣政府提報件數為228件,複查經費為3億2090萬餘元,南投縣政府提報件數為184件,複查經費為6億2282萬餘元。

不過,行政院建議核列經費分別為嘉義縣政府為2億9579萬餘元,南投縣政府為2億2288億餘元,復建工程總計298件,復建經費共5億1876萬5000元。

官員補充,南投縣政府複查與建議經費相差大的原因是其提報「力行產業道路工程修建」1億多元經費,這與中橫修復有關,但中橫部分另有專案處理,因此剔除這項工程經費。

官員說,災後復建工程提報的原則為不能是老舊工程、新建工程等。

工程會表示,基於復建工程時效性,核列個案經費未達1000萬者,依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應在災害發生後6個月內(民國101年1月31日)完工;個案經費達1000萬元以上未滿5000萬元者,應於完成概念設計後,將設計書圖及預算提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災害發生後10個月內(101年5月31日)完工。

工程會也已函請嘉義縣及南投縣政府積極趕辦復建工程設計作業,加速執行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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