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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暨國中小學力鑑定即將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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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 自學進修民眾有機會利用學力鑑定管道取得高中職暨國中小同等學力證明,增進自己職場競爭優勢,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舉辦100年自學進修各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年滿14足歲至20足歲之失學民眾,可以透過鑑定考試取得高中、高職(身心障礙國民)、國中小學畢業程度學力。教育局社教科已著手規劃國中小暨高中級考生專屬免費輔導專班,將於近期公佈,籲請考生善加利用此項資源。
  
100年度自學進修高中暨國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辦理日期:

一、高級中學(含身心障礙國民)畢業程度:
(一)報名日期:100年1月21日(星期五)至1月24日(星期一)止(含星期六、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 午1時至5時)。
(二)考試日期:3月6日(星期日)。
(三)報名及考試地點:海山高中(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電話:29517475轉210、213)。

二、國民中、小學(含身心障礙國民)畢業程度:
(一)報名日期:100年2月11日(星期五)至2月14日(星期一)止(含星期六、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二)考試日期:3月13日(星期日)。
(三)報名及考試地點:新埔國小(板橋區陽明街206號,電話:22571830轉602或603)。

有意報考民眾請留意報考相關規定,報名當日請攜帶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一式4張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暨影本(未取得身分證之新住民可備「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前往承辦學校報名。報考身心障礙高職畢業程度者須另備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暨影本,另外具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及實務工作經驗者之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將於年底辦理,屆時請應考人留意報考訊息。

學力鑑定考試提供失學或自學民眾取得同等學力及格證明之管道,各科目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100分為滿分。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者,由教育局發給各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部分科目及格者發給科目及格證明書,日後報考本項考試得免考該已及格科目,累計全部科目均及格時,發給報考階段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特別提若有證書遺失狀況,務請儘速向原主辦單位申請補發,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醒考生把握應考時程,各類學力鑑定考試均不受理通訊報名,僅可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各級學力鑑定簡章及報名表均免費提供索取,國中小學力鑑定簡章請至新埔國小(板橋區陽明街206號,洽詢電話:22571830,分機602、603)警衛室索取,或至該校網站(http://www.spes.tpc.edu.tw/)下載。高中職學力鑑定簡章請至海山高中(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洽詢電話:29517475,分機212、215)警衛室索取,或至該校網站(http://www.hshs.tpc.edu.tw/)下載。新北市教育資源網站(http://lll.tpc.edu.tw/)亦提供學力鑑定考試相關訊息供民眾下載,教育局預祝所有考生皆有好的成績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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