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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戶狀告中共上海市委 聯邦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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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1月19日下午,中共主席胡錦濤訪美的第二天,由上海居民葛麗芳代表的數十名因建築項目而被迫拆遷的上海居民入稟美國紐約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 進行了第一次法庭聽證。

在法庭聽證後,葛麗芳告訴記者,在大陸的訪民包括她自己,中共自己的法律程序已經全部走完了,在中國大陸,要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是根本沒有希望了。因為中共自己違犯自己制定的法律。 於是就希望在美國尋找人權律師。後來找到葉律師, 葉律師表示願意幫助, 國內的訪民聽後很受鼓舞。 但是,從今年錢雲會被車壓死這個事件來看,中共加緊了對訪民的迫害,維權運動面臨中共的強烈打壓, 從高智晟的境況、從力虹的死就可以感覺到。所以希望大家團結一致,也希望海內外正義媒體給以多多的關注。

葛麗芳介紹,通常這類案子在聯邦法庭的準備時間是四個月,而這個案子的法官要求他們儘早準備有關材料,儘早將材料送達被告,這個案子的第一次法庭聽證是在立案後倆個多月,這表明法庭對這個案子很抓緊。

美國華府著名人權律師、該案的代理律師葉寧表示,今天是個很好的開始,很多人權的案子還到不了這一步。這個案子是他所經手的案子中比較樂觀的一個。「從今天法官的第一個問題看,她實際上是建議我將我對起訴書的『動議』部分改成『修改稿』,這實際上是給了我們一個機會,因根據第二巡迴上訴庭的案例,這種案子 (外國人侵權規約ATS,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TVPA)公司或團體不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我們要考慮告上海市委書記。」

「今天的法官實際上已經表明了態度,她問我:『你有什麼資格告上海市委﹖你的法律根據是什麼?』我就向她解釋,法律依據就是國會的立法、該法院的一些判例及紐約州的補充立法。」

葉律師感覺法官的傾向比較明顯,因為法官說「中共並不是一個主權國家」,「這實際上是幫助我排除了一個『主權國家』可以不接受法律制裁的一個障礙」葉律師說。 

葉律師介紹,因為所有的文件都是通過法院書記員送達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原告方就可以要求缺席審判。所以這個案件的前景很好,但是打贏後的執行是另外一個問題。 而法官提早開庭(通常為四個月),並且在法庭命令第五條中,有建議各方庭外和解的內容。「所以對於這類如此難打的案子,有這些訊息出現,對於法庭、法官來說是非常難得的。因此,我對美國的司法公正非常感佩。」 葉律師說。

葛麗芳補充說,不論結果如何,在國際社會揭露中共,纔是這個官司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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