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實施新法規 涉及醫保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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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強編譯報導)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成為法律的醫療保健法案的其中幾個規定之一,將於2011年1月1日生效,與此同時,新當選的官員將走馬上任,新的汽車保險規定也開始生效。
  
儘管最近聯邦法官宣佈,奧巴馬的醫療保健法中要求幾乎每個人都必須持有醫療保險的關鍵部份違反憲法,但白宮已表示將會上訴,目前該法例的實施正在向前推進。一些更大的規定將分階段在未來數年內實施,但一些較小的部份,例如如何支付非處方藥的變化,將在2011年生效。
  
這些規定包括,除了胰島素外的所有非處方藥,如過敏藥、止痛藥、去斑藥、眼藥水等,如果不是醫生處方專門指定需要的,就不能使用有稅務優惠的靈活開支帳戶(Flexible spending account或FSA)、或者醫療儲蓄帳戶來支付。但這些帳戶仍然可用於支付共付款、共同保險、免賠額和醫生處方藥。
  
該法的另一項改變就是讓大學生如果不能得到自己的保險,將可以留在其家庭保險中直到滿26歲為止。此外,團體保險計劃將不能再對19歲以下的青少年設定預定條件例外。還有終生理賠額的最大上限將不復存在。
  
根據德州藥劑協會,新法例還規定藥品製造商必須每年支付總額達2.5億美元的費用,作為改善社會醫保Medicare的基金。
  
在汽車保險方面,德州的司機從1月1日開始將不得不購買更高的汽車保險,因為根據德州保險部,德州要求事故責任險從每名受傷者25,000美元提高到30,000美元,每起事故的理賠總額從50,000美元提高到60,000美元。這意味著許多德州人的汽車保險中的責任險保費率將會上升。至於每起事故的財產損失理賠上限的最低要求則維持不變,仍然是25,000美元。
  
據悉,德州是為數不多的幾個之前一直沒有提升責任險上限的最低要求的州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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