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超市被投毒 律師剖析廣州兩起惡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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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2011年伊始,媒體已公開報導的廣州市,已發生兩起人為投毒、縱火惡性事件。一則為著名的大型連鎖購物中心「好又多」超市,被一名21歲男子向散裝大米等6種產品中投毒;另一則是廣州地鐵五號線列車一車廂被人放煤氣罐,點燃起火。廣州律師唐荊陵分析認為,兩起事件傷害的公眾都是不確定的對象。與去年多發戳童案件性質相似,是一種社會性的報復。應追究和反思事件背後的深層原因。

大超市被投毒 已售出数百公斤毒產品 敲詐勒索?

12日,廣州日報報導,廣州海珠區政府通報,1月3日晚9時許,21歲廣東茂名男子張某,打電話到廣州市海珠區前進路 「好又多」超市勒索。1月4日下午3時許,張某再次打電話到前進路「好又多」超市,聲稱自己在該店的六種食品(散裝大米、散裝香菇、肉滑、活魚、散裝粉絲、散裝寬粉條)中投了毒,並以此向超市勒索錢財。

經檢驗,在大米和香菇中檢出含有溴敵隆和氯敵鼠成分。被投毒食品中,已出售散裝大米363.5公斤,封存686.3公斤;已出售散裝香菇3.03公斤,封存11.5公斤;已出售肉滑1.95公斤;已出售活魚4.54公斤;已出售散裝粉絲1.54公斤,封存12.5公斤;已出售散裝寬粉條5.64公斤,封存39.9公斤。中毒產品共計售出数百公斤。目前,涉嫌投毒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抓獲。

大紀元記者分別去電海珠區政府和公安局辦公室,詢問張某的背景及作案的具體情節等,被告知,一切以政府發佈的消息為準。

前進路「好又多」超市附近的幾個店家人員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他們從當地電視台及報紙的報導中得知此事,感到很恐怖,以後再不敢去「好又多」購物了。

「好又多」超市客服部人員對記者表示,他們正在給在其超市購買被投毒產品的顧客辦理退貨,不少人前去退貨。對於記者進一步詢問,對方表示,自己甚麼也不知道。

地鐵車廂被放煤氣罐 點燃起火

10日晚10時半,廣州地鐵五號線列車一車廂發生起火,是一名乘客點燃一個小型煤氣罐所致,起火點旁的乘客頭髮被燒著。其他乘車見狀四散逃離。警方初步確認該案為人為縱火案,事發後嫌疑人趁亂逃跑了。目前已被抓獲。民眾揶揄到:建議以後買煤氣灌實行實名制。

律師解析:與去年多發戳童案件性質相似

人為投毒和縱火事件在廣州市民心裏投下陰影,有網民表示,這是民憤發洩的一種形式。

12日,廣州唐荊陵律師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這兩個案件的共同點是,都是人為的恐怖行動,侵害的對象是不確定的。唐荊陵分析指出,這些案件表現的不是簡單的敲詐勒索和小的不滿,其中有更深刻的社會原因和因素——社會性報復。與去年中國發生了多起戳童案件性質類似,是發洩對社會的極大不滿。大陸社會的不公已非常嚴重。應該深究和思考事件背後更深的因素和原因。

他說,媒體初步公開的說法是犯罪嫌疑人敲詐勒索等小型的刑事案件,但是我覺得這些案件針對社會的內容更多。比如地鐵裡扔煤氣瓶,一旦發生爆炸,很多沒有與他有利害衝突的人會受到傷害。在超市裡下毒,他針對的人也是沒有和他有直接衝突的人。

唐荊陵律師還表示,這些案件如果不是更多的具有社會恐怖行為,就很難令人理解。或者是當事人受到不平等對待,擬通過這樣的影響很大的恐怖行動,發洩他們對社會的極大不滿,因為現在大陸社會的不公已經很嚴重,受到不公的人又缺乏社會關愛,所以他們想通過這種行動引起人們對他苦難處境的注意。

律師:隱瞞不住

談到官方媒體報導這些事件,唐律師認為,中共政府想隱瞞也不可能,儘管大陸媒體報導的只是部份內容。如果官方媒體不報導地鐵縱火事件,網民也會把消息放到網上。

唐荊陵律師指出,如果「好又多」超市人為投毒事件不報的話,可能會釀成很嚴重的公共事件,那麼對中共當局的負面影響更大,所以它不如報出來。「報導出來可能會對具體的商業企業有影響——我們看到這個新聞,第一反應是今後到這些大的超市購物要當心了。但這種當心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下次哪裏又被投毒是說不准的。」

小資料:好又多連鎖超市有限公司是經中共商務部批准的外資商業企業,自1997年8月成立至今,旗下經營的大型連鎖店(含加盟)達100多家,員工總數3萬餘人,經營品項近2萬種。好又多成為大陸連鎖分店數量最多的外資商業企業。公司銷售網絡遍佈國內20多個省、區、直轄市 。在廣州、深圳、福州、廈門、上海、南京、無錫、西安等30多個城市均設有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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