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3日訊】我是在6年前被逼自焚維權,由於政府官員的行政不作為、瀆職,造成我傾家蕩產、一無所有、無家可歸、居無定所。
特別是從上海世博會剛一開始,我就被房東通知搬家。因有合同,在我的再三堅持下,房東只能責令我10月份合同到期馬上搬家。
在我一家人馬上面臨要露宿街頭的艱難時刻,我抱著滿懷希望找到了西城區政府,信訪辦的領導讓我寫申請,要為我先解決住房問題。當時,我非常感激,可過了一段時間,我一問,他們卻說:「我們督促辦事處給你解決。」可辦事處在這六年的時間裏一直在欺騙我,不解決問題。
我今天又到區政府大門前,站了2個小時沒人理我,在萬般無奈下,只好穿著寫有尋找包青天的背心去長安街、中南海、天安門去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一路之上我多次被武警、警察攔下,他們對我也表示同情,勸我不要把事情鬧大,讓我找政府。我非常感謝他們,可我找政府,他們根本不給解決問題,因此我只有用我的方式去尋求問題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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