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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案 傅崑萁夫妻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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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27日電)花蓮縣長傅崑萁去年任命「前妻」徐榛蔚為花蓮副縣長,遭人檢舉涉假離婚規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今天起訴。傅崑萁對此說,無法接受。

傅崑萁在去年12月當選花蓮縣長後,任命「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遭人檢舉涉嫌牴觸公務人員任用法和規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

傅崑萁隨後對外表示兩人已辦理離婚手續,藉此強調副縣長人事任命案並未違法。但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後,檢方在今天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將傅崑萁、徐榛蔚提起公訴。

花蓮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傅崑萁夫妻兩人明知並無離婚真意,卻於去年12月18日簽署離婚協議書,委由他人代為前往吉安鄉戶政事務所申辦離婚登記。

起訴書表示,這讓不知情的承辦人員誤信為主、客觀要件已具備而在戶籍謄本上登載離婚事項,對於戶籍機關管理的戶政資料正確性造成損害。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表示,今年初內政部調查研商的結果認定,傅崑萁夫妻兩人的離婚是民法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屬於無效的假離婚。

且傅崑萁在就職典禮時,與徐榛蔚牽手和分持吉祥物,共同向來賓和民眾致謝,這種互動的情形,很難想像是離婚怨偶。

起訴書中並認為,傅崑萁和徐榛蔚辦理離婚登記後,徐榛蔚的戶籍只是形式上遷移到隔壁住宅,兩人還是與以往一樣繼續維持共同生活。

副縣長任命案雖因外界質疑撤銷後,但兩人仍出雙入對共同參與縣政或公益活動,並無一般離婚後,夫妻各自生活的情形,顯然兩人並無離婚真意。

針對離婚案遭起訴的情形,傅崑萁表示抗議。他認為,「罪不及妻女,政治追殺至此」,他的罪在於「不聽話、不低頭」。

傅崑萁指出,婚姻關係的存廢是由當事人雙方認定,法律明文規定得很清楚,並非行政權可以解釋和認定,以政治介入司法,這種手法他完全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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