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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負債重 每人背債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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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24日電)花蓮縣議會臨時會今天進行98年度花蓮縣總決算審議,依據審計部花蓮縣審計室的審核結果,花蓮長、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累計高達新台幣124億元,每名縣民平均背債約3.6萬元。

花蓮縣長傅崑萁上任不久,就關切花蓮縣政府財政狀況。他初步瞭解後,很無奈地說,「打開縣庫,裡面只有一些碎銀子和一大疊帳單。」

審計部花蓮縣審計室主任梁勳烈在花蓮縣議會簡報總決算審核結果時指出,花蓮縣公共債務逐年擴張,已瀕臨舉債上限。

他指出,截至98年度為止,花蓮縣 1年期以上債務達76億餘元,短期借款達39億元、臨時借款或透支金額達 9億餘元,總計長、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累計高達 124億餘元;如果再加計潛藏性債務,負債總額更高達 132 億元。

他說,98年度債務未償餘額比上一年度的 110億餘元增加約13億餘元,增加幅度達12.61%,未超過公共債務法規定的舉債上限。

不過,平均每名花蓮縣民背負 3.6萬元的縣債,且全縣負債總額為資產總額的2.67倍,在高度財務槓桿運作下,財政壓力日益沉重、收支嚴重失衡,並排擠其它施政支出,已影響財政穩健發展。

98年度縣總決算審核結果,引發花蓮縣議員的憂慮及質疑,要求花蓮縣政府積極以量入為出的精神妥善控制支出規模和項目;另對行政罰鍰、縣有地租金和使用補償金等自有財源,應加強清查催繳以充裕縣庫。

花蓮縣議會在審議後決議,依據審核報告照案通過,並要求花蓮縣府應檢討落實改善財政作為,避免財政更加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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