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司法局涉嫌報復律師被告 庭審如臨大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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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福建林洪楠律師起訴福州市司法局行政訴訟案,22日下午3點半在福州市台江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天下午1點法院門前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拉起了警戒線,法院内還有多道安檢門。法庭外五、六十名的保安、警察、法院工作人員監控法院外的現場,四處還有便衣,附近商店被關閉。

去年底「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的被告吳華英辯護律師林洪楠,福州市司法局向他發出「停牌」一年處罰,以8年前(2002年)林洪楠作為 「6.24福清爆炸案」 被告謝青的辯護律師時,懷疑他將一份會議紀要複印給當事人為由,認定他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律師法。林洪楠不服,他和辯護律師均認爲福州司法局涉嫌報復執法,於是跟福清司法局對薄公堂,要求法院撤銷福清司法局對他的處罰決定並作出相應賠償。當日庭審結束,法官宣佈擇日宣判結果。劉曉原律師認爲地方上如臨大敵,甚至法庭上配備二名法警,令他感到不可思議,對判決結果不樂觀。張讚寧律師也表示面對違法的公權力,此案前景不容樂觀。

法庭外戒備森嚴 當地如臨大敵


林洪楠律師訴訟案,戒備森嚴,法院前路面拉了警戒線(網絡)


林洪楠律師訴訟案,戒備森嚴,法院前路面拉了警戒線(網絡)


福建三網民案之一的吳華英(網絡)


林洪楠狀告福州市司法局行政訴訟案,現場聲援的怨民(網絡)

此次出任林洪楠的代理律師是江蘇功臣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張讚寧教授、北京旗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劉曉原律師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介紹,這是一個行政訴訟案件,昨天下午3點半開庭至6點結束。「現場來了很多的人,當地如臨大敵,搞了交通封鎖,法院也實行了幾道安檢門,二、三十名網民前來圍觀。旁聽席有二、三十人,但是基本進去的人員都不認識,可能是安排的。」

劉曉原律師在法庭看到還有二個法警覺得很奇怪,他解釋說:「一般在司法中刑事案件才會有法警,行政案件、民事案件是不安排法警的。」

據悉當天前往聲援的網民中還有剛被釋放不久的福建三網民案中的吳華英及游精佑,吳華英手提大燈籠助陣,燈籠上寫著: 「福清紀委爆炸大冤案」。 福建三網民案的真正主角比鄧玉姣還慘萬倍的福清嚴曉玲的母親林秀英也特意趕到現場。幾十名前往聲援林洪楠律師的網友和訪民們都被攔截在第二道警戒線內,由於圍起了警戒線,附近的居民也無法進入回家,附近商舖也因為戒嚴影響開門營業,被迫關閉。

吳華英也在推特上披露說:「林洪楠律師被停止一年執業的處罰,表面上看似三網民案,實際上跟福清紀委爆炸大冤案分不開的。我與以上兩案皆有密切關係,我要求上庭為林洪楠律師作證沒人理睬,也進不去。」

林洪楠狀告司法機關 要求撤銷處罰決定

劉曉原律師認為這個司法局的停業處罰涉嫌報復性執法,他分析道:「當時這個事情在2004年11月份時候,公安局就曾經傳訊過林洪楠和其他十多個律師,當時也沒有結論說是林洪楠律師做的,也沒有做出任何的處理決定。因為林洪楠律師又代理了福清紀委爆炸案的主犯吳承龍的姐姐吳華英三網民誹謗案,也就是在誹謗案開庭之際,福清司法局對林洪楠作出處罰。司法局的處罰是基於馬尾公安給他們提供了一份會議紀要,說律師當年洩密,實際上是馬尾公安局提醒司法局對林洪楠作出處罰。」

「從2004年到2009年已經過去5年了,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一個違法行為在二年之內沒有發現是不能再追究責任了。假使當年是林洪楠將會議紀要給了當事人的家屬和中國青年報的記者構成洩密,已經過去5年了,福清司法局要以這個洩密的理由對林洪楠作出停業一年的處罰,顯然涉嫌有報復性執法。」

林洪楠因不服福州市司法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向福州市台江區法院起訴福州市司法局,要求1.依法判決撤銷被告錯誤作出的處罰決定和行政復議決定;2.訴訟期間,請求停止執行停業處罰決定;3.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林洪楠在行政起訴狀中指出《會議紀要》不是原告洩露的。被告置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五年前調查的事實不顧,也不核查《會議紀要》(複印件)的兩個不同版本,屈從壓力,認定原告所為,無事實依據,且證據嚴重不足。並且無論是誰洩露,附卷的《會議紀要》,已不再是國家秘密。行政處罰已過兩年時效,涉嫌報復陷害。

庭審——「會議紀要不是國家秘密」

劉曉原律師介紹了庭審中他們的辯護意見,他說:「會議紀要不是國家秘密法所指的秘密,是一份公檢法在辦案中,政法委來協調的一份文件,那麼這份文件在進入法庭後,公開審理後就沒有秘密可言了。另外行政處罰已經過了實效2年,現在事情過去5年多,超過實效,按法律規定不允追究。而且這個事情當年的公安機關也沒有對林洪楠有任何的處罰,從中可以看出,這樣一份紀要林洪楠律師就是給了當事人家屬和記者也沒有構成社會危害性。」

他認為會議紀要的曝光使政法委協調公檢法三家開會,實際上是違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的這種潛規則,讓民眾知道了。他說:「閩清紀委爆炸案從2001年案發至今9年多,但是主犯吳承龍一直沒有做出終審判決,還是拘押在看守所裏。他的姐姐吳華英多年來一直為他申訴,她去年參與幫助嚴曉玲的母親林秀英,製作了視頻,被控誹謗罪,現在已經出來了。但是我們知道一個案件有錯案,司法機關就應該糾正,而不應該久拖不決。現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多年沒有判決的案件要清理,說明司法機關有這方面的問題,要依法予以改正。福清紀委爆炸案所謂主犯吳承龍是一個很典型的久拖不決的案子。」

劉曉原律師表示,法官沒有當庭宣判,將擇期宣判。他估計可能8月份會有結果。

公開開庭審理不存在洩密問題

法學家、律師張讚寧教授林洪楠庭審前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林洪楠被控洩密受到福清司法局的處罰,覺得很荒謬,應該予以撤銷,他認為說:「這個案子從立案到處罰都是很荒謬的,律師是依法辦案,不存在洩密問題,而且是公開開庭審理。所謂洩密材料,法院都已經在法庭上公開質詢、質證了,這怎麼還存在洩密的問題那?」

他認為如果真得存在洩密得問題,那應該追究政法部門,他分析說:「此案尤其感到奇怪的是,它只追究律師的責任,如果真存在洩密的問題的話,洩密的源頭應該是政法部門,它把所謂需要保密的材料放到了卷宗裏面,移送到法院。那根據我國的律師法規定,律師是有權複印卷宗材料的,而且從刑事案件的保密性質來看,偵查結束了,所有的卷宗材料都已經解密了,只有在偵查期間是保密的。所以律師看材料,包括複印、外審都不存在洩密的問題。」

面對違法的公權力 此案前景不容樂觀

張讚寧律師還表示面對違反的公權力此案的前景並不樂觀,他說:「如果樂觀的話,並不應該有這個案子,既然有這個案子產生,說明有關部門從一開始就不是依法辦案,所以我面對的是一個違法的公權力,從這個角度來看我並不樂觀,但從依法來看,從法律角度來看,我是樂觀的,應該撤銷林紅楠律師不存在洩密的問題,根本是無密可洩。」

劉曉原也認為對判決結果不樂觀,他表示這麼一個行政案件,當地搞得如臨大敵,可能不會那麼簡單,法院很有可能維持司法局的決定。他認為從目前情況來看,權力部門來干涉,想希望法院來推翻非常難,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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