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鐃團體要求取締非法骨灰龕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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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吳俊婷香港報道)政府為制定骨灰龕政策檢討向公眾提出3個月的諮詢期。昨午,離島區議會討論有關骨灰龕諮詢文件,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出席會議。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與鹿湖、地塘仔的出家人及居士在會場高舉抗議標語,並遞交初步意見,要求政府正視所有準備興建或興建中的非法骨灰龕場,切實執法,並予以取締。

大嶼山的鹿湖、地塘仔、石門甲等地皆有被證實有違規骨灰龕場,政府有關部門曾發出警告,但有關發展商卻置諸不理,繼續興建甚至發售。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表示,政府必須立法堵塞違規骨灰龕場發展,及紓緩骨灰龕位短缺。

不應臨時豁免違法龕場

聯盟並要求政府履行公營主導政策,提供不少於八成骨灰龕位,解決需求。但在建築的規劃及設計上,須減低對當地居民的影響。又建議政府應鼓勵市民使用其它的殮葬方法,如骨灰花園、海葬等,減低骨灰龕位的需求。

大聯盟指政府規管骨灰龕立法需時3年,時間過長,要求2012年或以前完成立法程序。聯盟並指出,對興建中或銷售前已被市民抗訴、並違規發展的私營骨灰龕場,不應給與臨時豁免,應即時取締,又強烈要求當局承諾3個月內完成所有私營商的調查。

離島區校長聯會賴子文校長表示,他反對政府報告提及增加公營骨灰龕位,可以壓制私營猖獗的問題。他指出,賭博合法化都未能打擊非法賭博問題,批評政府以公營壓制私營為藉口迴避問題。他指出,目前最重要問題是政府會否採取取締違法骨灰龕的行動。

離島區議會議員李志峰說,大澳有一個墳場,多數是大澳漁民使用。先人下葬7年後就要起骨,如果親屬的漁船不在當地,就只能交由鄉事委員會去尋找。「假如找不到的話,就會將先人的骨頭移葬沙頭角的沙嶺墳場。如果有一個骨灰龕場的話,我們就可以將先人的骨頭化灰,擺放在龕位之中,就不需要將遺骸搬到那麼遠。有公營骨灰龕的話,也就不需要去麻煩那些佛門中的靜修人士了。」

官員:民居附近建龕場困難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表示,去遊說居民在自己居所附近興建骨灰龕,在任何地區都是很困難的。他提到,綜合各政黨意見後,覺得政府應該以發牌制度規管私人骨灰龕場,也希望在3個月諮詢期內,聽到更多意見。他承認,有一些條例確實有一定謬誤性。

目前,食環署轄下共有8個公眾骨灰龕,合共提供約167,900個公眾骨灰龕位,已全數配售,一般需輪候兩年或以上。過去10年(2000-2009年),由政府提供的公眾骨灰龕位只佔同期火葬宗數約14%。連同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的骨灰龕位在內,共佔約40%。◇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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