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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縣長:農再條例勿淪綁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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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黃國芳雲嘉14日電)立法院審議農業再生條例草案受關注,雲林縣長蘇治芬、嘉義縣長張花冠一致表示,從產業、生態、文化等推動農村整體再生活化,但切勿淪為選舉綁樁。

2位縣長表示,濁水溪以南2大農業縣,仍將持續爭取早日通過「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此條例在改變農業結構、提升國際競爭力,與「農業再生條例」富麗農村的內涵不同。

蘇治芬說,雲嘉2縣提出的「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編列新台幣300億元專款專用基金,要用在設置國家農產交易中心與加工物流專區、中央級農業科技園區、推動農業生產專區計畫(中衛體系)、推動精緻、優質高效率、安全、環保的農業生產計畫等。

蘇治芬表示,農業再生政策以農村社區為中心,需強化由下而上的共同參與及制度,以產業、生態、生活、環境、文化等整體發展為規劃重點,期以周延,並落實建設,真正做到富麗農村,才不致淪為變相的選舉綁樁。

張花冠指出,農村是農業產業的一環,2者必須整體發展,農村再生條例有欠周延,希望立法院一併通過「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建設「國家級農業基地」,才能從農村到農業,一起提升台灣農業競爭力。

張花冠表示,農村再生條例的執行,規定由所有登記有案的社團自行申請辦理,缺乏縣市政府的規劃審議,可能造成凌亂、片段的效益,並要避免淪為選舉綁樁,才能真正照顧到廣大民眾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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