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走私魚 台海巡總局長遭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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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將總局長賀湘臺等3名海巡官員,在安檢查察涉嫌走私魚貨漁船過程,沒有善盡指揮、督導職責,而將走私魚貨放行流入市面,今天通過彈劾。

監察院下午通過監委林鉅鋃、沈美真提案,以9票對4票通過彈劾賀湘臺;以12票對1票通過彈劾海岸巡防總局秘書蔣新光;以12票對1票通過彈劾北巡局副局長熊孝煒。

林鉅鋃指出,事件起因於民國97年4月間,北巡局第二一岸巡大隊長江志欽休假時被毆傷,岸巡總局懷疑是先前查扣走私魚貨,造成業者新台幣千餘萬元的損失,遭到報復;賀湘臺指示該局成立「0403專案」,以嚴格執檢方式對特定業者施壓,以求短期內偵破屬下遭毆傷案。

林鉅鋃說,海巡人員查走私,對於毆傷案等刑案,無權查緝,賀湘臺涉濫用裁量權,而「0403專案」的分工權責也跟原有的機制多所衝突,未依法行政,造成紊亂;另外,他說,「0403專案」雖聲稱要嚴格執檢,事實上,查緝金漁春86號等3艘漁船涉走私案,卻是輕鬆放行。

林鉅鋃表示,蔣新光在專案會議、勤前會議中,指示「賀湘臺要還立委人情」、「不卸貨就不查緝,讓它原船載出去」、「若發現高價值魚貨,要報告他們再作指示」、「出了這個門,說的就不算」等等。

林鉅鋃表示,蔣新光這些話「讓屬員有很多想像空間」,而97年4月、5月間,二一大隊查獲金漁春86號載13萬公斤魚貨、合春168號漁船4萬多公斤的魚貨與鴻海2號漁船25萬公斤魚貨,都明顯不是自行捕獲的魚貨,有些甚至裝在印有大陸簡體字紙箱中,但在場指揮決策的蔣新光、熊孝煒卻沒有依程序處理,放行魚貨流入市面。

林鉅鋃說,查緝過程居然出現官員中途就離開、現場執行人員就把貨放掉的情況;沈美真則認為,這恐怕不只是疏失,而是有故意放水的嫌疑。監察院彈劾3人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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