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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辦身障照顧津貼 月付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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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3日電)罹患肌萎的「阿德」四肢無力,過去多由家屬互助照料。高市府為解決家屬互助團體的不便,將追溯自7月起開辦「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特別照顧津貼」,讓申請人月領新台幣3000元。

社會局長蘇麗瓊今天表示,開辦「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特別照顧津貼」,類似肌肉萎縮症或是自閉症患者,全市年約有200 多人受惠。即日起社會局受理申請,經初審合格者,將由社會局訪視後決定補助與否。

蘇麗瓊說,過去,部分身心障礙特殊障別的照顧多由家屬互助團體相互協助照顧;但隨著身障者年齡漸長或離開就學階段後,原本需家人部分照顧者逐漸成為須全天照顧,致照顧者無法外出工作而影響家庭經濟,所以市府決定開辦並發放「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特別照顧津貼」。

社會局說,「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特別照顧津貼」是針對未安置機構及未使用居家服務的身心障礙者,因家屬必須留置家中照顧身障者致無法外出工作而給予的照顧津貼,被照顧者(身障者)須未滿65歲,領有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並經評估達重度失能或雖未達重度失能,但經評估確需人照顧者。

照顧者須年滿16歲,未滿65歲,與被照顧者設籍實際居住在高雄市的親屬;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者,如年滿65歲以上,需經巴氏量表評估達81分以上者。

社會局說,凡符合申請條件者,自申請日次月起,市府核發每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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