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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獵雷艦涉貪 中校改判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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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30日電)前海總「靖海計畫」承辦中校袁友范,被控套取獵雷購艦案的增漲款利息新台幣1000餘萬元,一審判刑7年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已將不法所得繳回,今天改判他3年8月。

判決書指出,海軍總部於民國75年間實施等級為極機密的「靖海計畫」,是以中國石油公司名義,向德國AR廠採購4艘獵雷艦。雙方在合約中協議,除交艦基本價款,另需依物價指數及工資變動等因素加計造艦增漲款,但合約未規定增漲款的利息是否也應給付。

判決書表示,「靖海計畫」承辦中校袁友范於80年6月間利用承辦購艦業務機會,得知有增漲款利息結餘,因此以偽造海總公文書方式,函請銀行將結餘款匯入他人海外帳戶,再轉匯回國後詐領,金額高達67萬餘元馬克(折合新台幣約1146萬元)。

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去年10月間將袁友范依貪污等罪判刑7年6個月。案件上訴至二審,合議庭認為袁友范雖犯行重大,但他在偵查中已自白犯罪,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財物,因而量處他有期徒刑3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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