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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禁煙場所 含口溶菸錠無煙也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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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綜合報導)台灣最近有菸商推出無煙口溶菸錠、菸片含有菸芯,還標榜為減害菸品,不會產生二手煙,但此種產品含有尼古丁和焦油,食用後會產生30幾種致癌物質。衛生署提醒,雖無二手菸,但在禁菸場所使用任何菸品,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元(310.51美元)。

據公視報導,董氏基金會發現,這類的口含錠其實就是一種新菸品,雖然業者標榜沒有吞雲吐霧,但是它的成分還是有尼古丁和焦油,跟一般香菸一樣,如果透過口腔和鼻腔吸入,同樣很容易會有致癌風險。基金會呼籲政府宣導,以防戒菸的民眾受菸商誤導。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新菸品外觀如咖啡色丸子,或類似巧克力棒的模樣,採取小包裝型式,數量或重量都不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的包裝方式,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1,553美元)。

董氏基金會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癌症研究署的報告,標榜無煙的菸草製品,其實內含至少30種的致癌物質;美國及亞洲的調查也發現,使用以口含吸收或鼻腔吸入的無煙菸品,罹患口腔癌的風險是不吸菸者的2.6倍,罹患胰臟和食道癌的風險則是1.6倍。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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