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寧益馬琳離婚成定局 律師稱另案起訴追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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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訊】本週,馬琳張寧益離婚案在大興法院開庭,但法官未當庭宣判。6月25日,張寧益的律師接受新浪娛樂採訪,透露雙方離婚已成定局,爭議點已進入財產總額和分配。案中又扯出「奧運冠軍內定」和「馬琳向教練行賄寶馬車」的傳聞。下一案將是張寧益方面針對一套房產向馬琳提起訴訟。

雙方當庭認定離婚
  
據「新浪娛樂」報導,6月25日,張寧益的律師崔大祺接受了新浪娛樂電話採訪,崔律師透露,庭審現場沒有任何媒體記者,也不可能偷聽到庭審內容。所以,目前以記者現場所見描述的庭審內容不屬實。

據悉,馬琳提出離婚訴訟後已開庭六七次,本週這次雙方已確認離婚。下次開庭,法院沒有要求馬琳和張寧益必須到庭,只需雙方律師到場確認證據,屆時法庭會宣佈判決結果。
  
本週庭審,張寧益向法庭提供了馬琳與一位女性的視頻和照片,表述她作為合法妻子對於馬琳不回家的不理解。崔律師說,張寧益是帶著希望走進法庭的,若馬琳願意回家,這段婚姻可以保留。但馬琳方面確認婚姻無可挽回,他已當庭認定離婚,所以張寧益也順其自然表示同意。

女方要求分多半財產

崔律師說,該案涉及的證據基本都是女方提供線索,由法庭核實,男方沒有拿出相應證據。張寧益方面認為,他們夫妻共有財產包括5套住房、3輛車,並初步估算有2000萬存款。而馬琳方面稱存款數額約為600萬,但沒有當庭拿出證據,法院給馬琳方面7天時間蒐集證據。
  
律師透露張寧益對財產分割的要求是: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共有財產一人一半;但另有馬琳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隱匿或轉移的財產,遵照《婚姻法》規定,一方隱匿、轉移財產將不分或少分。所以,對被男方隱匿、轉移的部份,女方主張分得70%。
  
女方另將起訴追回房產
  
這次庭審中扯出了「奧運冠軍內定」和「馬琳向教練行賄寶馬車」兩個負面傳聞。
  
崔律師稱,涉及到的那輛寶馬車究竟是是馬琳行賄還是教練自掏腰包購買,暫無法定論,但車子疑點很多。

另外,馬琳提出廣州有一處房產是當地獎勵給奧運冠軍的,此房產登記日期是2004年6月。但事實上馬琳在雅典奧運奪冠是2004年8月23日,崔律師質問贈與怎麼會發生在奪冠之前?而馬琳的解釋是「反正我就是冠軍,房子是我的」,並沒拿出其他證據。張寧益和法庭質疑:難道冠軍是內定的?

此外,馬琳還單方將一處價值幾百萬的房產以不到一百萬的價格賣給宋某,女方有可能將宋某和馬琳作為共同被告,要求被告方返原財產或相應金額。律師表示證據很充分,隨時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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