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導行人遭車撞 谷歌被訴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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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9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6月18日報導)不久前,搜索引擎巨頭谷歌公司被洛杉磯地區一名婦女告上了聯邦法院,這個索賠公司的訴訟緣由是谷歌提供的步行路線指示誤導了這名婦女,使她遇上車禍,因此要求賠償超過10萬美元。

多年來,谷歌公司在提供各種資訊和地理方位導向服務等方面顯示了超強實力,讓世界各地用戶免費獲得谷歌提供的許多服務,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方便。不過,谷歌公司的某些產品和服務也存在一些爭議,甚至被人告上法院對簿公堂。

5月末,這家提供路線導航服務的網絡搜索引擎公司在美國又遇到了這樣的麻煩。洛杉磯縣居民勞倫.羅森堡一紙訴狀把谷歌公司告上聯邦法院,要求獲得傷害賠償,身體傷害、精神損失加上誤工費等項,索賠金額超過了10萬美元。

羅森堡聲稱,去年(2009年)她在猶他州公園市被一輛汽車撞傷,就是因為谷歌的地圖服務項目在向她提供步行路線指示的時候粗心、草率和疏忽大意。

據美國刊物電腦世界報導,羅森堡聘請的猶他州律師說,當時是早晨6點左右,天還沒亮,羅森堡用手機下載的步行指示圖把她誤導到一條沒有人行道的鄉間州立公路上,並且指示她穿過這條公路。因此,以前未曾到過出事地點的羅森堡指控谷歌提供的資訊對行人不夠安全。

原告律師稱,如果羅森堡沒有得到穿過公路的指示,她就會沿著大道邊上的土路迎著開過來的車輛繼續往前走,而不會被車撞到。律師說,這就是谷歌公司被認為有部份過錯的原因。律師進一步指出,在猶他州,陪審團可以認為涉案的某一方須承擔部份責任,所以,理論上,陪審團可能會判谷歌公司負有部份責任,於是谷歌公司就得承擔責任,支付被索賠的部份賠償金額。

對於這場用戶告巨型企業的索賠官司,谷歌公司只是在回覆記者的電郵中低調表示,該公司不便評論還在審理中的法律案件。

但是據美國西海岸主要報紙洛杉磯時報報導,一些對羅森堡案很反感的網民認為,狀告谷歌公司提出索賠要求的原告很愚蠢,羅森堡應該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長期研究互聯網和社會安全事務的專家認為,無論羅森堡的訴訟官司最終是否打贏,這樁引起公眾注意的案子還是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的,尤其在制訂有關軟件安全的法律方面,因為目前這樣的法律糾紛缺少先例。

加拿大渥太華的安全發展集團首席執行官拉法爾.羅霍金斯基說:“我們還沒真正擁有對導航類產品追究責任的法律,對於軟件或者新媒體公司來說,這在很大程度上還是需要界定的一片空白。這就是為甚麼現在開始看到測試性的案子了,但是這當然還沒有成為正常現象。”

這位互聯網安全顧問指出,過去一些年,曾經傳出消費者向煙草業、餐飲業一些大公司索賠打贏公司獲得巨額賠償的新聞,在那些索賠案件的審理中,辦案法官有現成的法律可依。他說,當前豐田汽車公司大規模的召回行動在美國也根據法律採取的,但是在網絡資訊和軟件業的商家責任方面,需要在出現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和判決之後,立法機構才能制訂出處置不安全軟件和不准確資訊等問題的法律。

加拿大渥太華的安全發展集團首席執行官拉法爾.羅霍金斯基說:“我認為,我們需要漫長的時間才能將它規範化。我認為,這一天終將來臨,它將隨著時間推移而來,但肯定不是今天或者明天。”

在谷歌英語網站地圖網頁上搜索出來的地圖和路線指示旁邊,可以看到幾行小字,告誡用戶在使用有關資訊時仍須注意實地情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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