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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公道 被害家屬表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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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素美、楊國文/綜合報導〕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四十名死囚的聲請釋憲案,多名犯罪被害人家屬昨天得知,多表示欣慰,認為大法官還給他們公道。

2003年12月,陳金火性侵施姓女保險員,並與學徒廣德強殺害烹食,兩人均判死刑。施女父親昨天說,女兒終於得到正義與公道;他表示,既然判了死刑就應該執行,否則社會將會大亂,政府的公信力與公權力也將蕩然無存。

施父也痛批廢死聯盟,指他們只想到對死刑犯寬容,但可曾想到一再釋憲對被害人家屬是精神凌遲?他強調,給死刑犯一槍斃命,已經很仁慈了。

吳慶陸因覬覦黃姓老夫婦錢財,在2004年1月將兩老割喉奪命,吳被判死刑,被害人家屬日前曾透過警方說:「像這種泯滅人性的兇手,為何還要留在世上?」

林金德則是因感情問題,2002年7月11日到女友弟弟住處縱火,燒死女友弟弟兩個不滿十歲的稚齡女兒及女兒同學共三名女童,讓受害人家屬傷心欲絕。

陸晉德籲法部速執行死刑

對於昨天的大法官會議結果,陸晉德也以犯罪受害人的家屬身分指出,法務部不要婦人之仁,應早點執行死刑,才符合人道做法,他也呼籲廢死聯盟等人權團體,勿再替死刑犯聲請釋憲,否則只會浪費司法資源;他並批評,執行死刑不應視情節重大而有先後之別,因為都是惡行重大才會判死,應該從先定讞的人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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