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賣車將被罰? 南澳獨立議員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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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寧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最近又有4個南澳社區開始採用這項備受爭議的附屬立法,即對在本地區街道內停泊掛有私人賣車標誌的車輛進行罰款。

南澳獨立議員薩徹(Bob Such)稱,Mid-Murray、Port Augusta、Robe和Yankalilla 4個地區議會都在國會提出修改附屬立法,使它們有權去罰款。但他稱:「我將會對它們都表示反對。」上兩週《星期日郵報》報導了至少有7個議會已經開始對私人售車廣告處以最高達100元的罰款,若干案例中的車輛都是合法停靠在路邊。

薩徹博士稱他會盡力去阻止這些規定的實施。他說:「我將儘快在國會提出一項無公職議員法令的動議,旨在將取消這些附屬立法。人們可能想,上週民眾的強烈抗議後社區已經收到民眾的呼聲了。」

上兩週的報導引發數百名讀者在AdelaideNow網站發表評論,而在一項題為「在車窗上貼張售車標誌就應被罰款嗎?」的民意調查中,5500多份投票有92%的絕大多數強烈回應「不」。

一位AdelaideNow讀者寫道:「這是官僚主義發飆了。地區政府協會(Local Government Association)和各個當事社區都應該好好反思一下。」

還有人寫道:「這簡直是駭人聽聞了。這也是社區的貪婪已經不受控的又一個例證。」不過,並非所有人都反對這個主意,它也得到一些讀者的支持。有人寫道:「我曾經目睹多輛車停在一個地方所造成的危險。我敢說遲早要出人命的。」還有人說:「這不是為了收錢,也不是打擊做廣告,而是因為大部份貼了賣車標誌的車輛不是違規超時停車就是對居民造成麻煩。」

南澳政府和地區政府關係部長嘎高(Gail Gago)稱她會要求社區罰款時不要對「出重手」,但不會推翻附屬立法。「我會更傾向於修改這些附屬立法,以保證不會被濫用,這樣比取消更合理。我認為這些附屬立法應在車輛對公眾帶來安全隱患時才使用。」

地區政府協會主席劉易斯(Felicity-Ann)表示她「厭惡」社區管制太嚴或亂開罰單。「和我們談過的社區都對賣車或在車輛上做廣告沒有意見,他們只是對提高道路安全有興趣,對確保停車位不被廣告佔去而留給真正的使用者這一點有興趣。」「這條規定的主要目的就是杜絕多名駕駛者停下來觀看停在路邊標誌要出售的車輛這種具有潛在危險的現象出現。至於說有讀者評論這是賺錢的手段,我會說聘請檢查人員並配備車輛、培訓如何應用該法規,還要收集上庭的證據,這些很可能都超過一週平均開兩張100元罰單的收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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