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名將後人討房22年 房產證成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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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2010年3月31日,于女士走進北京東城區翠花胡同31號院,討要自家的一間半「標準租私房」。這是她爺爺、抗日名將于學忠留下的房產。1988年至今的22年中,她父親一次次來到這裡,卻始終未能如願。

據京華時報報導,「標準租私房」是個特有的歷史詞語,意指「文革」期間被沒收的私房,在落實政策時,由國家規定房租並帶著租戶發還原私房房主的私有房屋。

在房價高漲的背景下,這些標準租私房的房東和房客們,均承受著前所未有的折磨。

討房

3月31日上午10時,走進翠花胡同,于女士說:「我記得原來沒這麼窄啊!」

于女士的爺爺是國民黨抗日名將于學忠,曾任平津衛戍司令、冀甘魯三省主席。可凸顯其歷史地位的一個史料是:1936年「西安事變」後,張學良送蔣介石回重慶前,召集東北軍將領開會,將東北軍的指揮權全權委託給了于學忠。

翠花胡同31號院,共26間半房子。1933年,于學忠買下這套二進四合院。1950年,受周恩來邀請,隱居重慶的于學忠來到北京,和家人一同生活在這裡,直到1964年過世。1966年,紅衛兵進駐這個大院。不久,前院的三間正房和東西廂房的一部份,在房管所的安排下,分給了梁、申、劉、張等幾戶居住條件困難的普通居民。

于女士生於1968年。在其兒時的記憶中,翠花胡同很寬,31號院子也很大,裡面有假山、花圃和魚池。如今,原本寬敞的四合院已侷促破敗,院中矗立著幾間自建房,僅餘幾條狹窄的過道供人通行。

拐進西廂房,敲門後,走出一位年邁的老人,這是于女士要找的租客申榮慶。幾番比劃後,發現對方因耳聾實在難以溝通,她只好苦笑著離開。

10時20分,于女士來到東城區房管局租賃科。說完來意後,一位女工作人員笑著說:「咋辦?再等等吧。」于女士跟著苦笑,等了22年了!

10時50分,她來到北京市私房政策落實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說:「他們分房了沒有?分了,好,起訴他們!」于女士說:「起訴過,但他們不具備騰房條件,法院能把他們趕到大街上嗎?」

這似乎是過去22年內每一次討房行動的縮影。

官司

1988年,北京市開始落實私房,于學忠的後人們討回了翠花胡同31號院的產權,條件是,產權必須帶著申、梁、劉、張四戶租戶返還。這形成了一個尷尬的局面——「一方拿著不算數的房產本,另一方住著不踏實的房子」。

劉、張兩家的單位尚好,其所在單位先後給他們解決了住房,並搬離了這個小院。申、梁兩家則情況不同。申家所在單位曾分配給其一套房屋,但因子女較多,其始終拒絕騰房;梁家子女多為下崗工人,單位也無力解決。

從1988年起,迄今已22年,于家的討房代理人換了三撥:起先是于女士的父親,後來是外甥,今年換成了于女士。

每一次,于女士拿著標準租私房的文件上門,對方都很客氣地回答:「您就別拿出來了,我都背腦子裡了。」

從1998年起,于家試圖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于家很慎重,花錢找了政法大學的兩位老師,申家只有女婿鞏先生一個人出場。

于家請來的律師找到了申、梁兩家有分房的證據,但法院認為不具備騰房條件,于家輸了官司。

2005年,于女士的叔叔將梁家告上法院。12月判決下達,根據2001年北京市委新出台的37號文件,承租並居住在于家28.20平方米住房的梁家10口人應騰退房屋,並領取23萬餘元搬出補償費。23萬元的補償標準,由東城區標準租私房騰退工作督察辦公室按照相關文件算出。

時至今日,這一判決還未獲執行。「4戶10口人,23萬元夠幹什麼?」梁女士稱。拿到判決時,她說了句氣話:「我們家幾個人都在這站著,哪一個都不是影子。你幫我安排一下。實在不行,你挖個坑把我們埋了,這最省心。」

目前堅守在31號院的申、梁兩家人中,多為40、50人員。鞏先生說:「我收入不足1,000元,妻子退休收入1,500元,把我們的錢全擱在房子上,一年也買不了一平米。騰房天經地義,但我怎麼辦?」

早期,按相關規定,標準租私房的租金比公房租賃標準「略高」。2001年後,該租金逐漸放開。無論最初的幾毛錢到最近的30多元,于家堅持不收房租。一是,收租金意味著承認租賃關係;二是,收到的那幾個租金,還不夠修房的錢。

于女士感嘆道:「說白了,我們這些標準租私房主的房產證,連一張白紙都不如!」

房客們也承受著日益嚴重的折磨。梁先生說:「公租房,政府後來給修建了廁所。我們這些私租房,政府不管。這個院上廁所,只能跑到中國美術館附近的公共廁所,至少二三百米遠。要是趕上拉肚子,就別提了。」

與「不方便」相比,更重要的是老房子的安全維修問題。申榮慶的女婿鞏先生說:「每下一場雨,東華門房管所的工作人員都來看一趟,看我們是不是被壓在房底下了。公房國家修,私房國家不管,待私房主簽字認賬才能修。拖了好幾年,于家始終不簽字。」

2009年10月,于女士的父母將原有石景山區那套37平米的老房子賣出。老房在五樓,70多歲的老人上下很辛苦。

手持近50萬元老房款,于女士打算在自己居住地附近(南三環外)給父母買套小房子。10月份,70多平米的一居報價116萬,一來嫌貴,二來覺得朝向不好,當時沒拿定主意;她出差一個月後回來,這種房子到了130萬,還沒過兩天就賣了出去;這幾天報價,據說到了150萬。

短短幾個月,房價從116萬漲到了150萬,于女士心裡「很難接受」。尤其令她鬱悶的是,報價140多萬的房子,要求她帶定金直接去定房子。「買白菜還讓挑呢,100多萬,看都不讓看?」于女士說。

除了擔心手中的房款追趕不上高漲的房價外,還有另外一個麻煩迫在眉睫——老房子賣了,按照一個地址只能落一戶人家的戶籍管理規定,老人的戶口必須給人騰地。

想到這裡,于女士有些黯然。她說,去年5月,重慶于學忠紀念館開幕,他們這些于氏後人都參加了開館儀式。「爺爺在東北、重慶和山東都有房子,全部捐給了國家。過去的22年間,我們從沒有提過爺爺的名字辦過這件事。」她說,即使是現在,她也並不想這樣。

無獨有偶,2005年,老捨的四個子女也將承租自己私房的房客告上法院,有媒體做了大幅報導,但此後再無下文。記者昨晚致電老捨之子舒乙獲悉,此案已勝訴,但對方拒絕騰房,雙方仍在僵持中。

翠花胡同31號院內,申、梁兩家已不關心房價。梁先生的小閨女爬上了在平房半中腰搭建的小閣樓背課文;隔壁,申榮慶在首都經貿大學讀書的孫子回了家,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在這兩個地方,他們已分別睡了10年和22年。

2004年,北京市大力推進標準租私房騰退工作,媒體報導稱,截至當年年底,完成了約95%的騰退任務,並宣佈已「基本解決」標準租私房問題。

翠花胡同31號院,是上述數字的例外。該院的最新處置信息難以獲得。4月2日,記者致電專管該院的東華門房管所工作人員孫娟。孫稱,此事很敏感,不能介紹任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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