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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籲民捕狗措施 考慮限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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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6日電)澎湖縣府依重量給補助費方式鼓勵民眾捕抓流浪犬,引發爭議。農委會畜牧處中午表示,已與縣府聯繫,縣府強調此補助辦法僅針對二、三級離島,本島未施行,並會考慮限期實施。

畜牧處指出,澎湖縣的「獎勵動物保護及流浪動物收容處理補助辦法」93年即已訂定,其實是為了鼓勵民間的收容中心收容流浪動物訂定,而且相關補助辦法經過澎湖縣議會討論通過,並非由縣府單方面自行決定執行。

畜牧處說,澎湖縣考量觀光客多,且有民眾反應被狗攻擊,離島又太多,縣府無法全面控管,所以才會鼓勵民眾協助捕抓。

畜牧處強調,縣府此措施僅限於補助二、三級離島流浪犬及貓的捕抓,例如七美、望安等,本島流浪犬及貓不是此措施的補助範圍。

畜牧處補充,流浪犬數量通常是在繁殖期的3、4、5月過後才增加,初步已建議縣府鼓勵民眾捕抓應限縮期間,不應長期為之;縣府已回應,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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