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燒傷女工打官司爭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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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4月 28日報導)中國廣東省一名女工指稱當地派出所出具假證明,致使她無法向原單位索取被火災燒傷的賠償,只能以乞討維生。不過,這家派出所表示,最新的證據已經提供給法院。

*僱主1萬元將她推出不管*

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朗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企業打工的齊娜2008年6月在宿舍沖涼時,因為煤氣洩漏發生火災,造成身體85%的大面積燒傷。齊娜所在工廠只提供了1萬元人民幣醫療費,就再也不管她了。因為交不起巨額醫療費,齊娜被趕出了醫院。

*無錢療傷陷入困境*

齊娜付不起巨額治療費用,全身的疤痕增生讓她行動困難。齊娜對美國之音說:“我現在全身是疤痕增生,沒有能力去工作。(因為)全身是疤痕,腰都挺不直,疤崩得很緊,走路都很困難。”

齊娜為了繼續生存和有錢治療,向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對她的原單位提出起訴。當時,齊娜所屬的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是,齊娜是在深圳朗朗集體宿舍沖涼時被火燒傷。南山區法院根據這個證明於2009年4月20日依法判決齊娜獲賠30萬9千6百元人民幣。

*派出所出具假證明,法院不予判決*

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現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個案子遲遲不予判決,從而使得齊娜無法得到賠償,繼續療傷。齊娜認為,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後來又向被告提供了假證明,說她沖涼的那間宿舍不是朗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財產,這才導致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拖延,不予判決。

齊娜說:“我的懷疑就是以前的公司買通了派出所,法院可能也不例外。他們之間存在著交易,導致官司一直判決不下來。”

深圳市維權人士肖青山目前一直在為齊娜的案子奔走,動員全國的媒體、網友幫助她。肖青山說,案子到了現在關鍵是深圳市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出的假證明,導致無法結案。

肖青山說:“主要問題出在派出所的身上,派出所給被告出假證據,推翻前面的(證據)。派出所前後矛盾,前面是它出的證據 ,後面也是它出的證據來推翻前面的。他們在那裏把人民的生命當成了甚麼?”

*齊娜所說基本屬實*

負責齊娜案子的鄧律師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不便公開對這個案子表態,不過他說,齊娜提供的東西基本都屬實。

鄧律師說:“事情都是很清楚的。是齊娜給你們反映的情況吧?她提供的東西很多都是那麼回事。”

*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所長:已經提供所需證據*

美國之音記者試圖跟據稱為被告出具假證明的深圳市高新技術園區派出所聯繫,當時的經辦人劉所長對美國之音表示,他們不接受電話採訪。

他說:“第一我們不接受電話採訪;第二,這個案子我們已經跟法院聯繫好了,他們可能提供了近期的新的證據給法院,反正該提供的已經提供了。最新的證據也提供過去了。”

齊娜說,她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做了司法鑑定,燒傷屬於7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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