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買房而租房計劃」現身南澳

業內警告買家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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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洲編譯報導)那些艱難的買房人士因申請不到貸款而被誘入到「冒險」的「為買房而租房」的計劃中。這種做法在東部省份已經非常的流行,而在南澳相對較新。

通常是,買家支付相當於雙倍首付分期付款的高額租金,之後得到貸款,幾年後再完成購買程序。

斯圖爾特(Alan Stewart)以協商這類交易為生,他表示,對一些人而言,這是唯一的一種擁有住房的方法。

斯圖爾特以「不要求有銀行貸款」為由在為 Reynella East一套破舊的房子作廣告。草地上的一塊牌子上寫著每週475元,相當於一個300,000元貸款的分期付款。他說:「一些買家很難存到錢,或是銀行不喜歡的人。」

合同期通常為3年,達成協議的買價可能在目前的價值之上,以允許市場增值。一些情況下,未能支付周付或在合同期結束時不想買房的買家會被返還一部份首期,而賣家將收回房子。

「南澳地產協會」的主席布羅克(Michael Brock)表示,這個計劃具風險性,他警告買家小心那些鑽空子的「賣家」,並說:「他們所做的就是,如果你付不出貸款,房子就是他們的了。」

消費者事務委員格林(David Green)稱,2008年引入的法律給了買家取消為買房而租房合同的權力,而且在法庭上可以追回超過公平市場租金的所有錢。他說:「看到南澳出現這些情況令人感到擔憂,重要的是買家要意識到所存在的高風險。」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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