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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起 多元化繳稅期限延長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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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3日電)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今天說,4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

南區國稅局表示,目前民眾繳納逾限繳期稅款,僅能至銀行臨櫃繳稅,不適用於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多元化繳稅方式。

國稅局指出,稅法規定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稅還不會罰繳滯納金,為了使民眾輕鬆便利繳稅,自4月1日起,多元化繳稅管道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

例如,甲公司99年4月15日前要申報繳納營業稅,至4月17日24時前可以持附條碼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但4月18日以後就只能持繳款書及現金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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