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3日訊】
一、請問新規定什麼時候開始生效?
答:原訂日期是今年的1月1日,後來麻州火災預防理事會投票決定,將生效日期延至4月5日。
二、新規定將適用於哪些類型的房子?
答:(1)自從1975年1月1日以後,不曾被建築、興修或改良的單家庭住宅;(2)高度在70英尺以下、包含六個居住單位以下、自1975年1月1日以後,不曾被建築、興修或改良的各種住宅。這兩類房子日後在出售或產權移轉時,必須按照新規定的要求辦理。
三、如果我的房子不屬於這兩類之中任何一種呢?
答:那麼,新規定將與您無關,因為你的房子目前已受到更嚴格的法令約束,即麻州建築法規Provisions of 780 CMR(The State Building Code)。
四、新規定有何要求?
答:新法規要求屋主在每一個位置上同時安裝使用光電技術(Photoelectric)及電離技術(Ionization)的偵煙器,對防火偵煙器的安裝位置則沒有新規定。屋主可同時安裝兩個偵煙器,或是安裝一個具備兩種技術的偵煙器。唯一的例外是距廚房或浴室20英尺之內,只允許安裝使用光電技術的偵煙器。
五、還有疑問可向誰請教?
答:可以請當地的消防部門告訴是否您的房子適用新規定。另外,只有消防部門才能判定並正式確認您是否合乎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大波士頓房地產理事會(Greater Boston Real Estate 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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