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判鄭夢九須賠償現代汽車700億韓元

【大紀元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8日專電)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指出,現代汽車公司會長鄭夢九在子公司有償增資等經營活動中進行的非法行為罪名成立,判處他必須對公司賠償700億韓元(約新台幣19.18億元)。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14名現代汽車小股東及市民團體「經濟改革連帶」,針對鄭夢九和現代子公司MOBIS副會長金東晉提起的1400億韓元賠償訴訟,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法庭今天宣判原告勝訴,鄭夢九和金東晉須各賠償現代汽車公司700億韓元。

此次獲賠償的金額是南韓小股東對大企業經營人提訴,歷來規模最大的一次。

報導指出,「經濟改革連帶」於2008年4月要求現代汽車公司起訴鄭夢九等人,理由是鄭夢九等人因挪用公款,給子公司帶來損失,被法院判決有罪,而且因非法支援現代MOBIS等子公司,被公正交易委員會下令繳納451億韓元罰金,這都為現代汽車公司帶來鉅額損失。

由於「經濟改革連帶」的這一要求,遭到現代汽車公司拒絕,於是「經濟改革連帶」與14名小股東代表一同提訴鄭夢九。

2008年6月南韓高等法院以詐欺罪,將鄭夢九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參加社會服務工作300小時。但同年朝鮮半島光復節的8月15日,鄭夢九獲得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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