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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建議聲請臨時管理人 穩定太流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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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 4日電)針對太平洋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律師蔡清源表示,太流資本額回復到增資前的新台幣1000萬元,要掌控數十億元的SOGO「不合理」,應由法院判決成立臨時管理人,穩定太流經營。

對於經濟部有無可能代管太平洋流通公司或SOGO百貨,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說,公司法沒有機制可以授權行政機關直接接管經營層不能視事的公司,不過她指出,公司法規定兩家公司涉及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聲請臨時管理人代管。

對於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對外表示,不排除撤換SOGO董事長黃晴雯一事,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依據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是合議制,要怎麼執行重大決策,是董事會的權限,董事長對內只是股東會與董事會主席,對外是公司代表,以李恆隆一人之力,恐難做出換掉SOGO董事長的決議。

經濟部商業司昨天宣布撤銷太流 6項變更登記,引發SOGO經營權爭議。建業法律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欽源今天對中央社記者說,太流資本額回到增資前的原點,以太流資本額只有1000萬元,要去掌控數十億元的SOGO百貨,「這樣的狀況實在太不合理了」。

蔡欽源指出,以太流的狀況,目前最好的方式是由太平洋建設章家或是其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成立中立客觀「臨時管理人」。

蔡欽源說,臨時管理人必須要有經營經驗,但這需要法院判決確定。

此外,對於李恆隆對外公開宣稱「這2至3年不會召開股東會」一事,經濟部表示,依據公司法第 170條規定,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6個月內召開,除非有正當理由,必須報請經濟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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