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二姨夫 復旦「黃山門」引爭論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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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導)12月24日,上海警方否認黃山救援受到「神秘人物二姨夫」的影響。12天前,18名主要來自復旦大學的學生,在黃山探險迷路,營救過程中24歲警察張寧海不幸墜入深澗殉職。事後大學生的冷漠、復旦校園內「登協主席」的轉讓、公關危機的處理等話題超過了對死者的哀思,引來記者和網友以及社會的強烈譴責,不過也有為學生辯護的。於是,一場廣泛熱烈的討論持續展開,至今仍有很多真相併掩蓋在黃山的迷霧中。

疑點一:二姨夫是否是上海高官?

據大陸《南方都市報》《時代週刊》等大陸媒體報導,12月12日,18名主要來自上海復旦大學的年輕人組成「青春探險隊」,進入無人區的野黃山探險。由於沒有當地嚮導,加上連續兩天的雨雪天氣,指路的GPS衛星導航儀又落入水中而失靈,於是,18人在一條並不困難的登山路線上暫時迷路。

「在三次向黃山110和上海110報警,卻因故未被受理之後,隊員們紛紛開始發短信求救,最終還是復旦學生施承祖給他二姨夫發的那條求救短信,引起了警方和復旦校方的高度重視,上海市和安徽省當局也重視起來。正是在這種情況下,黃山市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立即組成了一支230餘人的救援隊,開始漫山遍野緊急搜救他們。」

對於救援工作的高級別,《南方都市報》報導說:「安徽方面聞知18位大學生求救後,省委書記張寶順批示:「全力搜救,確保安全」,省長王三運批示立即組織力量施救。《黃山日報》報導說,該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王福宏,市長宋國權及其他市領導立即趕赴搜救現場,「一線指揮」。

誰能讓一個普通遊客迷路事件上升到如此高度呢?有人披露說,施承祖的二姨夫是上海某高官,於是網絡出現了:「山重水復疑無路,幸好我有二姨夫」,「李剛已乘浮雲去,姨夫又騎神馬來」等絕句。也有評論說,假如沒有二姨夫發 「聖旨」,這件事情完全可以從容應對,而不會變成行政指令下的「高射炮打蚊子」。救援隊不會連夜緊急救援,因為當時18人的生命沒有任何危險,也不需要連夜下山,因為「夜不過黃山」,這是最起碼的常識。

不過,施承祖後來表示,他的二姨夫只是上海一個下崗工人。前面2個呼救電話不起作用,一個下崗工人的電話就有那麼大的威力嗎?在大陸生活過的人,很多對於官方的解釋表示質疑。

疑點二:復旦學生是否太冷血

12月14日凌晨1時許,安徽電視臺一名現場記者在新浪微博中發言,直指復旦學生冷漠:「13日下午採訪時, 復旦學生冷漠的樣子讓我心寒。他們甚至連張寧海的追悼會都沒參加,就匆匆回去了。張寧海的遺體被搜尋出來抬下山的時候,那18個驢友,並不像報紙寫的那樣痛哭流涕,他們很平靜,甚至連我們的採訪都是追著問的,他們說要回上海。一路跟到他們臨行的車前,一個男學生過來說,不好意思,要上車了。接著,把車門重重地關上。那一刻,有些東西比天氣還冷。黃山,下雨了。」

更令人心寒的是這些獲救的學子回到學校後的言論。18人獲救名單中的杜彬是復旦登山協會成員,在與一名協會成員的對話中,杜彬自稱「心理狀態還可以」,對話中透露出「校方讓大家克制」,對方提醒杜彬「要學學危機公關,經過這次,登協就是你的了」,「你要學著去建立秩序,去控制老人,去協調關係,去利用資源,這是這個協會可以給你的」,杜彬回應「嗯,還得靠你們,我經驗太不足」,「先度(渡)過這次難關吧」。

面對網絡上對復旦學生冷漠態度的譴責,復旦校園網上不談哀悼,而談公關。一位叫ciang的發信人指出:「現在媒體都在宣揚復旦學生推卸責任,是一件很糟糕的事。」他還表揚了上海某記者(復旦畢業)的報導,對復旦效果好,如果換另一個記者寫,絕對是反效果。「通過這件事,看出復旦對新聞媒體的控制力有所下降,建議新聞專業的畢業生應該多去幾家報紙,而不是集中在一兩家報社,陣地要多佔領」。

也有採訪表示,當得知張寧海死亡後,學生們曾默哀,也曾等待遺體被運出,但由於救援隊的安排,他們提前離開,學校也要求他們不能跟外界多說甚麼,於是給人冷漠的誤解。

12月17日,在復旦和黃山同時舉辦的追悼會上,獲救隊員捧著鮮花,一直在痛哭。隨後一封名為《遲到的道歉,一直在行動》的信,公開承認他們的錯,並表示準備為張寧海的父母捐款200萬元, 定期探望二老;定期拜祭張寧海烈士,並為張寧海就讀過的中學建立貧困生助學基金。


因連夜護送學生下山,而身亡的張寧海。(網絡圖片)


疑點三:誰的責任?

除此之外,復旦論壇上還有學生認為,警察找到隊伍後,要求立即下山,這導致了警察墜崖,「做這個決定的人就是最大責任人」。「你們就該為納稅人服務」,「探險迷路沒有錯,JC(警察)死掉是他們的職責和光榮」。

對此,民眾表現出極大的憤怒。很多人表示,復旦是中國文科類前幾名的著名大學,培養出來的學生這麼冷血,連人都不是,怎麼成才???也有人指出,這事假如發生在美國,警察接到報警後會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然後等待專業救援隊的到來,風險評估後決定是否營救,以免無謂的犧牲。對於法規明文禁止的行為,如這次探險行為,將會被司法機關以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罪提起上訴,同時賠償動用公共資源的相關費用(以及加班費)。如果救援過程中,造成救援人員傷亡的,受難家屬可以提起上訴要求賠償。民眾還表示,享受納稅人權利的前提是守法,不能為所欲為的要求別人為自己幹甚麼。

在民眾大多譴責復旦學生的時候,也有少數人站出來為學生說話。復旦校友、中國青年報的楊於澤,在《黃山警察搜救驢友,縱有犧牲也天經地義》的文章中指出,「警察「也是人」,但也是政府公務人員,食人之祿,忠人之事,此理古今中外皆然。警察確實是人,如果你不當警察,你會是一個更徹底的人。但如果你選擇當警察,你的身份就由人變成了政府公務人員,為人民服務,乃至犧牲都是責任所在。」

「為救驢友而犧牲,確實讓人痛惜。但埋怨老百姓連累了警察,我不能茍同。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職責,所謂「公共」本身就是是非輻輳之地,人民建立政府,就是要它來管理各種麻煩事。如果社會上甚麼「麻煩」都沒有,人民根本就不必建立政府,也就不需要警察。被人民「麻煩」,注定是一切公務人員的宿命。這種怕麻煩的想法,比缺乏英雄主義更可怕。怕麻煩,就是想只拿奉祿不幹事,想「垂拱而治」。我們常說,軍隊要訓練有素,其實,一切公務人員也應當訓練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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