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唐煒臻面臨嚴重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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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12月10日,唐煒臻夫婦與律師王海雲到多倫多舊市政廳法院,與法官、安省證監會律師見面。法官李曼表示,唐煒臻面對嚴重的刑事指控。

法官李曼(Eric Libman)指出:「唐煒臻面對的指控在《加拿大刑法》中是比較嚴重的。面對司法審訊,唐有3個選擇:第一,在舊市政廳法院受審(無陪審團)。第二,在安省高等法院(比舊市政廳高一級)受審,無陪審團。第三,有陪審團,在安省高等法院受審。」王海雲告訴媒體,唐煒臻將於明年1月7日決定哪種選擇。

王海雲表示,唐煒臻缺乏資金打官司,所以刑事案律師馮科斯(Jack Pinkofsky)今天沒來。唐正在向安省高等法院申請特別資金。如果唐在明年2月14日還沒錢打官司,他將在無律師的情況下出席初審。王海雲只負責證監會起訴唐的官司。

唐煒臻對法官說:證監會聘請了全職律師打官司,歷時一年多;而他一直在努力尋找律師,目前還未固定。法官李曼回應:「我不管已有一個律師,還是兩個律師,還是沒有律師。我不能向你提供任何法律上的建議。」

刑事案初審(Preliminary Hearing)結束後,法院將決定是否進行正式審理(Trial)。唐煒臻希望法院進行初審,希望控方的證據不足,法院便會取消正式審理。

唐煒臻表示,他不熟悉英文的法律專業用語,初審時需要翻譯。安省證監會律師葛特瑞(Robert Gattrell)表示,一些證人也可能需要翻譯。

與以往不同,週五的焦點聽證(Focus Hearing)對媒體開放。此案下次出庭時間是1月7日。

日前,多倫多警方已控告唐煒臻2項5000元以上詐騙罪。去年6月10日,安省證監會控告唐煒臻本人、海外華人基金有限公司、唐煒臻理財與資訊諮詢公司12項罪名。罪名成立後,辯方可能面臨最高500萬元罰款,或約5年監禁,或2項處罰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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