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西安東大街4戶業主遭打砸搶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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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6日訊】們是西安市東大街243、245、251、249號門面房業主吳擁軍、劉永建、李曉靜、楊文華。11月8日凌晨3時,我4戶房屋遭到暴徒打砸搶劫,屋內3人遭到非法綁架。現就詳細情況向各位反映如下:

凌晨3時許,我4戶居民3人在自家睡覺,突然數十人同時撬開我4家房門,並持刀具、警棍等兇器衝入我4戶屋內,持刀恐嚇挾持當時在屋內居住的高麗娜(女)、劉永建、袁新偉(吳擁軍所僱傭值班人員)3人。在3人均未穿衣服的情形下(3人要求穿衣但不被允許),十數人強行將3人架出屋外,拖上停在樓下的一輛廂式貨車(車號陝ACM493)貨箱內。並強制要求該3人手抱頭蹲在車廂。在此過程中,高麗娜右手手心被暴徒用刀扎傷。3人被車拉至南郊金呼陀村後扔下車。下車後,劉永建即打110報警。110把電話轉到派出所,派出所來電話問:「那人家為啥要綁架你們嘛?」問明情況後派出所說「此事派出所不便受理」。

該3人被扔下車之地荒無人煙亦不通車, 3人步行至航天城附近方打車趕回家。回家後看到4戶人家房屋遭到挖掘機破壞,屋內一應經營商品、生活用品、設備等被埋。我們先送高麗娜至西安市第四醫院縫合手部刀傷,高麗娜右手手掌刀傷深2厘米,縫了5針(有病例、診斷證明及拍照)。4戶業主於5時左右回到被拆屋內清點物品發現,劉永建屋內丟失黃金戒指3枚(共約40克);鉑金戒指1枚(價值2800元);黃金項鏈1條(約8克);營業室寫字檯抽屜被撬,丟失現金1000餘元;香煙50條(芙蓉王、好貓、玉溪等);稅務部門稅控機1台;東芝筆記本1台。

劉永建屋內貨架及貨架上所售化學儀器精密試驗設備、日常使用生活用品、空調2台、液晶電視1台、床等均被砸壞。

吳擁軍家服裝專營店裡,貨品大量被損毀,價值約200萬元。

我們4戶店內大量物品被埋,目前尚無法詳細統計丟失及損壞物品數量及損失金額,粗略估計除房產損失外,商品及生活用品四家損失總共超過五佰萬。

我們4戶的門面房在西安市東大街和尚儉路交匯處,其中李小靜家門面房門牌號為243號,面積約50平方米,他們開有化玻儀器店;吳擁軍家門面房門牌號為245號,面積約60平方米,他們開有服裝店;楊文華家門面房門牌號為251號,面積約30平方米,開有鞋店;劉永建家門面房門牌號為249號,面積為30平方米,開有化玻儀器店。我們這四家的房產全部是上下二層,都為私有,都有土地證和房產證。

2009年7月28日,我們看到西安市東大街改造的《公告》,負責改造的是西安市東大街改造指揮部。一年多來,指揮部的人員到我們幾家談拆遷問題,從不出示有關證明和證件,不說明來人的身份和單位。今年3月8日,東大街改造指揮部派人在我們店舖前砌牆,阻止我們營業,後多次派多人威脅我們。9月21日,有20多人堵住我們的營業房,不許任何人進出,我們打110報警,警察來了後命令這些人離開,警察走了後,這些人繼續封堵我們的門面房。

11月1日,東大街改造指揮部一個自稱叫杜玲的女的,把我們四戶叫到西安飯莊東大街拆遷指揮部,指揮部一個姓葛(音)的主任說:「明著給你們說,現在這沒有開發商」。指揮部同意對我們就地安置,但沒有談安置細節,就要求馬上對我們的房產進行評估,要我們簽協議搬走。11月3日,改造指揮部給我們出具的制式協議表上寫明:「獨立門頭,垂直劃分門頭不小於3米。」「帶斜度角面向東大街。」因為這樣的安置條款太籠統,我們幾家需要商議,改造指揮部人員多次打電話要我們簽協議,「否則後果自負」。

11月5日凌晨3點左右,七八十個暴徒先剪斷我們幾戶的電源,撬開5間門面的防盜門,拉走房盜門,砸壞玻璃門和店舖內的櫃檯及商品。我們從樓上下來制止斥責這種行為,被幾個暴徒架住頂在後牆上,我們打110報警,10多分鐘後,警察來了,問了情況,帶我們到派出所做了筆錄。至今我們沒有得到警方對兩次打、砸、搶事件的任何處理結果。

現我4戶聯名向各相關部門如實反映上述情況,並提出幾點請求:

1、請公安部門切實保護合法公民人身及財產安全;

2、請相關部門查明兇手並賠償我4戶居民相關損失。

業主:吳擁軍 劉永建 李曉靜 楊文華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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