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縣女教師與學生發生性行為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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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清怡編譯報導)加州橙縣一名前高中樂隊老師在週三被開庭審判。當她聽到陪審團宣佈她因與低年級學生發生性行為犯下四個重罪時,當庭放聲大哭。

卡利‧儸斯‧阿特百利(Carlie Rose Attebury)被指控有罪的行為包括:一次非法性行為、兩次與一名16歲以下未成年學生發生口交、還有一次與一名未成年學生進行異插入性交。

陪審團宣讀完判決書後,拒絕對此案做出任何評論。

負責審理該案的副地區檢查官凱瑟琳‧大衛(Katherine David) 說,阿特百利將被送往加州監獄,並面臨五年以上服刑。在1月7日上訴前,她可以被保釋。

由7名女陪審員和5名男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用了兩天的時間審理該案,大衛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他說:「我認為她是罪有應得,因為她傷害了那個男孩兒,而且會影響他今後的人生。」

該案最早起因是阿特百利在El Modena高中擔任音樂老師和樂隊指揮期間,與一名成年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

大衛透露說:「31歲的阿特百利在2008年2月至9月之間,多次在她的橙縣傢中與一名未成年的學校樂隊成員發生性接觸。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重大線索是:阿特百利與受害人在2008年10月1日至6月21日之間互發的短信記錄。其間,阿特百利發送了9,315條短信,受害者發送了10,626條短信。

大衛說:「我想是這些短信使我和陪審團達成了一致。如果我們沒有掌握這些短信,我們可能不會勝訴。」

阿特百利在法庭上表現很激動,每次聽到對她的指控,她都會大哭。但據David透露,這種情緒化的表現與證人證詞中關於她的性格描述正相反。他說:「證詞顯示她根本不是一個易動感情的人,大家都知道她是個控制慾很強的人,喜歡控制別人。」

高等法院法官吉姆斯 思多德勒(James A. Stotler)批准阿特百利在上訴前被保釋,因為他覺得她不會逃跑或構成甚麼威脅。

思多德勒說:「被告不是那種色情狂。」大衛則表示反對,他認為阿特百利的行為證明她就是一個色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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