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德國議員的官司和新西蘭部長的下臺

玉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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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8日訊】最近,德國媒體刊登了一則很有趣的新聞:一位德國記者偶然獲悉去年國會管理處共花費近七萬歐元,為115名議員購買了396支「萬寶龍」牌(Montblanc)高級鋼筆。這位記者懷疑國會亂花納稅人的錢,因此要求公開「鋼筆受益議員」的名單,但國會管理處以「涉及內部機密」為由拒絕了他的要求。記者認為官方理由站不住腳,一張訴狀把國會告上了法庭。

對於這起訴訟,柏林行政管理法庭近日作出了裁決:國會管理處沒有給記者提供相關數據,是不對的;但是另一方面,議員的個人資訊也必須得到保護。因此,國會管理處應當致信所有第十六屆的617位國會議員,徵求他們的意見。如果議員不反對,那麼報銷單據便可以向公眾公開。

德國議員在可報銷辦公費限額之內的文具開銷按說是合法的,至於具體買的東西是否合理,要因人而議,實在不好評判。有人說:「劃給我名下的錢歸我花,你管我買甚麼呢?」不過,那位好事的記者卻認為:如果實際正當開銷沒有那麼大,議員應把剩餘的納稅人的錢還給國家,而不應巧立名目將其花掉。所以記者不僅將此件事曝光,而且還打上了官司,非要弄個水落石出不可。這樣一個典型的民告官的案子,法庭按訴訟程序正常推進,獨立辦案,並且最終有了明確的裁決,聽起來公平合理。

假設沒有上述記者無冕之王的地位,沒有言論自由的氛圍,沒有媒體的高透明度和司法獨立這一切做保證,我們也許就聽不到這個故事了。據悉,現在爭議的已經不僅是高級鋼筆一項的問題,擴延到的辦公用具還包括數碼相機、iPad等等。只是這些用品不像鋼筆,由國會管理處統一訂購,而是議員各自購買報銷。

無論最後結論如何,這場風波都給國會管理處和議員們敲了警鐘:對於納稅人的錢,還是慎重支出為妙。也是,如果哪個納稅人要求曬曬報銷賬單,一旦挑出毛病,管錢的就是直接責任人;而花錢的議員們,也要懂得合法的花銷未必合理,否則認為你不廉政的選民下次不投你一票就是了。

就在這位德國記者將矛頭指向國會議員之際,大洋洲也曝出了一則消息,華裔新西蘭婦女和民族事務部長、國會議員黃徐毓芳(Pensy Wong)因08年支付丈夫去中國談生意的旅行費一事被披露,而於2010年11月12日遞交了辭呈。

黃徐毓芳丈夫的旅行費用問題,是在工黨議員Pete Hodgson批評她擅用部長名義做她丈夫生意合同的見證人時而引起的。儘管新西蘭總理凱伊(John Key)袒護了她的做法,但是在野黨卻不肯善罷甘休。工黨黨魁費爾‧高夫聲稱,不能將部長特權用於幫助自己的生意獲取利益是眾所周知的規則,因此這件事不能從輕處理。綠黨聯合黨魁Metiria Turei也表示,黃徐毓芳所犯的「錯誤」表明,國會議員的津貼需要有一個獨立的機構來進行徹底檢查。

顯而易見,沒有新西蘭在野黨的緊緊「相逼」,黃徐毓芳是斷不會辭職的。正是在野黨的強有力的監督作用,才使執政黨不敢為所慾為。

毫無疑問,西方國家也存在著腐敗現象,但是正因為這些國家不僅言論自由、媒體透明,而且司法獨立,執政黨與在野黨相互制衡,才使得「以身試法」的腐敗者雖有但人數並不多。因為一旦被發現,這些人身敗名裂,仕途被徹底斷送,甚至有牢獄之災。與之相反,極權制度下沒有監督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所謂的「反腐倡廉」也不過是一句騙人的鬼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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