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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養成 台試院籲設淘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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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現行律師高考及格後,就能拿到及格證書,再經過半年職前訓練,就可登錄執業。但考試院認為,應把訓練納為律師高考程序,訓練及格再給證書,適度淘汰,以提升素質。

此外,考試院日前就「法官法」草案提修法建議,認為要阻斷不肖司法官轉任律師後路,司法官離職轉任律師,必須要繳交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才能取得律師資格。考試院也一併建議法務部修正律師法相關規定,防堵少數風紀不佳司法人員轉換跑道到律師界服務。

考試院日前赴法務部參訪,與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座談,雙方觸及到提升司法人員素質議題。與會試委今天受訪指出,很多國家律師養成,筆試之後都有嚴格的訓練,像德國日本是律師與法官一起受訓2年,法國受訓2 年之後再淘汰一定比例,美國律師則要在事務所接受嚴格訓練,反觀台灣,律師考試及格後的訓練並不紮實。

考選部官員透露,目前台灣的作法是律師高考及格後,會發給及格證書,完成6個月職前訓練後,就可以登錄執行業務。這6個月的職前訓練,其中1個月是由法務部委託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進行的集中訓練,另外5個月則是到各律師事務所訓練。

但考選部官員說,除非考生真的曠課太多,職前訓練「基本上都會過」;此外,有些律師事務所並沒有給考生真正的指導,再加上考生通過高考後就拿到及格證書,職前訓練時「學習態度難免會不一樣」。

因此,考試院建議法務部,應把訓練納為律師高考程序的一環,訓練及格後再發給證書、然後再登錄執業。

考選部官員說,99年專技高考律師昨天放榜,今年有600個考生通過考試,明年司法官及律師新制上路,及格人數會更多,司法風氣的好壞,律師其實也扮演重要的角色,應有嚴格的訓練機制和配套。

與會試委指出,法務部原則上同意律師高考及格後,應該要有嚴格的訓練,並將與律師公會、學界討論,考選部與法務部也將組專案小組,協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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