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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屏東消費申訴案 電信通訊最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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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 98年屏東縣消費申訴案件,全年受理的消費申訴案件共計562件,較97年497件增加65件,其中以電信通訊糾紛為最大宗,金融保險類及休閒旅遊住宿類則分居為2.3名。

縣府建設處指出,相較於97年的前三名:金融保險類、電信通訊類及購屋類,98年已由電信通訊類取代金融保險類成為糾紛最大宗來源,另外,近來國人對於觀光休閒活動之重視,也使該類糾紛取代購屋擠進第三名。

排名第一的電信通訊類,占全部案件之20.3﹪,多為行動電話費率方案及線上遊戲相關消費糾紛;其次是金融保險類,以保險理賠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如連動債糾紛占最多;第三為休閒旅遊住宿類,第四則為補習收費糾紛。

建設處說,隨著消費者意識抬頭,民眾提出消費申訴案件量也與日俱增,日常生活中相關食、衣、住、行、育、樂、醫等消費性問題,民眾務必於消費前「停、看、聽」審慎思考,或洽詢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各縣市政府消保官室,以確保自身消費權益。

建設處表示,如果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應保留相關的證物,如發票、契約、廣告或照片資料,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行政院消保會或消保團體提出申訴;民眾應拒當無知的消費者,並懂得選擇判斷正確的消費資訊,做一個有尊嚴、有智慧的聰明消費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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