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24日訊】 美國國會眾院周一一致表決通過的一項法案規定,在申請綠卡程序中擔保人 (sponsor)死亡的移民,無須重新開始申請程序。
美聯社報道,根據美國現行的法律,申請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在移民局審核他們的申請案之前,若擔保人死亡,他們就必須另尋擔保人,重新開始申請程序。這可能將會使申請綠卡的時間延後七或八年。
這項法案的提案人加州共和黨籍眾議員卡維特 (Ken Calvert)說:「這不是促進合法移民的做法。」他的辦公室說目前不清楚有多少人曾受到擔保人死亡的影響。
這項法案如果成為法律,配偶、父母、祖父母、孩子、兄弟姐妹、姻親和合法的監護人皆可以擔任移民申請案的擔保人,繼續進行申請程序,其中包括為申請人簽署供生活擔保的財務証明書。
現行法律規定原擔保人必須簽署這種証明書,卡維特的這項法案以及參院的類似法案,將修改一九九六年移民法的舊規。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