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治危机

鐘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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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19日訊】

瓦希德的悲劇命運

過去一周,正當全世界華人沉浸在北京成功申辦2008年奧運會的歡樂時刻,聲稱自己是華人后裔的印尼總統瓦希德似乎格外懮傷。印尼是東南亞的體育強國,這次沒有參与申辦奧運的投選工作,因為印尼的國際奧委會委員鄭建盛身陷囹圄,孤獨地囚禁在一個荒島里。

然而,鄭的缺席,或是印尼的缺席不過是申辦奧運的小小插曲,對于忙著跟政治敵人周旋到底的瓦希德來說,他根本無暇料理如此微不足道的事情。貴為總統,瓦希德顧影自怜的是這個被判貪污罪的前部長遭受嚴厲的懲罰,是以告誡所有反對派勢力,通過肅貪達到鞏固政權的目的。但在复雜的政治斗爭中,反貪運動非但無效,還把瓦希德拉下水,遭國會指控涉嫌兩起貪污案,并且發展到今天要頒布政令進入緊急狀態的危机情況。

絕大部分都在反他……

反貪總統涉嫌貪污,掀開了印尼總統与立法机构對峙的漫長戰斗。這場自今年二月開始的搏斗,瓦希德一開始就擺出傲然姿態,卻是屢戰屢敗,還逐漸地把自己推向另一個孤島之中。原本跟他關系甚篤的副總統美加華蒂,今年五月以來變成仇敵,而且成為首號敵人;多名內閣親信,在無數次的內閣改組后已被撤換,現在連總統擔任最高指揮的武裝部隊各首長也拒絕服從命令;作為印尼最高立法机构的人民協商會議里的700名代表,絕大部分都在反他……

瓦希德陷入今天的困境,一切必須從印尼憲法說起。所謂憲法,是指1945年8月17日印尼共和國宣布獨立后頒行的國家基本法。這份治國藍本闡明,為了國家的大一統,印尼必須依据憲法治國,而且實行總統制。在這大原則下,印尼憲法有許多條文闡明總統擁有至高的權力,比如第三章《國家執法權力》便有13項條文清楚寫明總統的种种特權,包括:“總統有權根据基本法執政,獲得一名副總統協助……各部長由總統任免”;“總統确定行政條規,并在必要時加以執行……總統可根据法律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

雖然印尼總統有權頒布緊急狀態政令,卻仰賴武裝部隊的大力支持,否則難以執法。法律規定兩种緊急狀態,一是民事緊急狀態,另一是軍事緊急狀態。第一种情況是授權維持國內治安工作的警察部隊執行法律,包括大搜查、大逮捕、宵禁、限制民眾活動;第二种情況是由軍方執法,包括向外國宣布戰爭。不管哪种緊急狀態都會導致立法議會停止運作,這也意味著人協不可能彈劾總統。在緊急狀態時期,總統作為武裝部隊的最高指揮,他便能夠繼續掌控權力,直到新的全國大選結束,組織新的人協選舉新的總統上台為止。

迷信憲法賦予巨大權力的瓦希德多次恫言頒布緊急狀態政令,但他卻無法獲得軍警主要勢力的支持,說明他的領導存在許多缺陷和不足。勢力最強的陸軍參謀長蘇達多率先在五月份表明反對,海軍和空軍將領也發表相同立場。印尼全國警察總長比曼多羅也不同意緊急狀態政令,瓦希德在六月初改組內閣時拿他來開刀,強迫他提前退休不果,過后下令逮捕,結果是大批武警連同裝甲車隨即出動去保護警察上司而非抓人,令人啼笑皆非。再如一個月前委以重任、負責監管一切國家安全事務的政治、社會与安全統籌部長阿貢也表示反對總統頒布緊急狀態政令,再次顯示這個患有眼疾的總統是何其的孤單和缺乏勢力。現在的瓦希德猶如陷入泥沼之中的困獸,在最需要支持力量拯救的時刻卻連發怪招,因而一步步地滑向眾叛親离的危險邊緣。

印尼憲法賦予總統巨大權力,可是瓦希德卻制造出更多的敵人,連維持法治的軍警都要倒戈相向,在在說明他的悲劇性下場。

瓦希德的悲劇之二是他忽視了印尼憲法也賦予立法机构(人協)至高的權力。盡管憲法闡明總統沒有必要向國會負責,但印尼政府另訂的《印尼基本法說明》卻指出:“雖然國家首長不必向國會負責,他不能是‘獨裁者’,必須向人協負起責任。”這條文也說明總統不能隨意解散國會,而作為人協主要代表的國會議員肩負了監督總統行為的任務,倘若發現總統違反國家憲法規定,人協可召開特別大會要求總統提交施政報告。

人協早已今非昔比

這條監督性條文正是人協堅持要對付瓦希德的護身符。過去在蘇哈多時代,人協代表主要是他的親信,人協所扮演的角色就像塑膠印那樣只有象征性意義。但到了瓦希德執政時期,人協早已今非昔比。現在的人協有700名成員,是由500名國會議員及200名受委代表組成,這些受委代表早已不是總統的“應聲虫”,而是由各政党、地方(省級)政府、民間團體組織所委任,他們不一定听命予總統。

印尼政壇這几天正進入最緊張的斗爭,關鍵時刻是人協召開特大討論總統施政報告。如果瓦希德在今天傍晚頒布緊急狀態政令,人協特大將以牙還牙,隨即勢必召開大會。一旦人協召開特大,會議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接受總統施政報告,另一是拒絕總統施政報告;前者意味著瓦希德胜利,后者就是他的末日。

依照目前形勢發展,總統報告几乎肯定遭到否決,因此領導國會最大政党斗爭派民主党的美加華蒂便能按照憲法而成為印尼的新任總統。美加華蒂上台之后,誰將填補她成為新的副總統,以及新的內閣陣容是否能夠有效執政,穩定目前的亂局、振興頹靡的經濟,正是許多人至為關注的另一件大事。

彈劾瓦希德大事記

5月30日:印尼國會通過議案,要求人民協商會議(人協)召開特別大會,彈劾總統瓦希德。

5月31日:人協決定在8月1日召開特大,聆听瓦希德的施政報告,開始彈劾程序。

6月1日:瓦希德突然宣布改組內閣,調換六名部長,包括開除反對他的政治統籌部長尤多約諾和全國警察總長比曼多羅。

6月8日:瓦希德成立由四名部長和總檢察長組成的游說小組,試圖和反對派取得“政治妥協”。

6月12日:瓦希德批准總檢察署調查涉嫌貪污的國會議長兼戈爾卡党主席阿巴丹戎。他也改組內閣,撤換財政部長柏利雅迪,并把財經統籌部長藍利降為財長。

6月22日:瓦希德警告,若人協堅持在8月1日聆听總統施政報告而展開彈劾程序,他可下令提前大選或采取其他行動。

6月27日:瓦希德恫言頒布緊急狀態政令,命令軍警干預人協會議。

6月28日:美加華蒂拒絕瓦希德提出的“政治妥協”方案,堅持人協按照原定計划彈劾瓦希德。同日,瓦希德恫言撤換三軍首長。

7月2日:瓦希德首次承認自己難逃被彈劾的命運,并指責政敵叛國;他也再次恫言提早舉行大選。

7月11日:瓦希德再次改組內閣,司法部長馬西蘭調任總檢察長、國防部長馬福改任司法部長,政治統籌部長阿貢則兼任防長。

7月12日:瓦希德下令逮捕比曼多羅,但過后改口否認。

7月14日:瓦希德恫言將在7月20日傍晚6時宣布印尼進入緊急狀態。

7月17日:人協警告,如果瓦希德宣布緊急狀態,人協將在兩個小時內召開特大彈劾他。

7月18日:瓦希德警告,若政敵堅持要彈劾他,他仍會在20日宣布緊急狀態,但這個政令要從31日才開始生效。他沒有解釋延遲生效的原因。

7月19日:人協議長萊士表示,同瓦希德進行妥協為時太晚,增加了瓦希德遭彈劾的可能性。

(轉自聯合早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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