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莫問出處 港台明星的第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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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28日訊】梁詠琪:我清楚地記得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17歲那年拍攝的鑽石廣告。當年我還在香港理工學院讀書,雖然只是兼職的工作,但仍讓我覺得很開心,尤其是拿到4万多元酬勞時,那种興奮的感覺,至今記憶猶新!我后來將酬勞全數交給媽媽。心疼?不會啊!對我來說,工作所獲得的工作經驗,遠比金錢上的報酬還有意義!

徐若王宣:我很早就進入娛樂圈,所以“表演”應該算是我的第一份工作。當時我還只是個十几歲的小女生,和“少女隊”的另外兩位伙伴一起巡回表演,拿到的酬勞非常微薄,大概是几百塊錢吧!雖然錢很少,但是我仍然將所有的錢都拿給媽媽,因為當年家里環境不好,所以我才希望自己可以早點賺錢,或多或少補貼家用,讓媽媽不必為家里的經濟問題操勞奔波。

  李嘉欣:我生自一個單親家庭,父親是葡萄牙人,母親是華人,父母很早就离异,我和姐姐均由母親撫養。我的童年在貧窮中度過。有件事我印象很深——我家住大夏頂樓,大夏年久失修,下雨的時候積在天台上的水便滲下來,母親在廚房做飯要打傘,其苦況可想而知。人們都說我天生麗質,因為這樣,我很早便被廣告公司人員盯上,12歲那年,我拍了第一條廣告,得到几百元酬金。那時,對我們家來說,這可是筆不小的收入,我也很高興。后來,我又接連拍了几條廣告,不但解決了學費,還為母親減輕了負擔。可以這么說,我入演藝圈是由拍廣告起步的。

  張信哲:當年我剛從學校畢業,參加“青春之星”歌唱比賽,簽下合約,進入巨石音樂當制作助理。還記得我拿到生平第一份薪水時,第一件事就是把喜歡的音樂帶通通買下來听個過癮,剩下的錢當作生活費。錢雖然不多,生活也過得辛苦,卻從中獲得許多體驗,不論對人、事,甚至對于日后在音樂上的發展,都有助益,而這些都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許志安:當年我在電台當臨時演員,錢少工作量又大,但我和訓練班的同學都過得很開心,因為我們都覺得是為了理想在努力,彼此也會互相鼓勵。當然最令人難忘的,莫過于大家領到薪水時,相互請吃飯聊天的感覺,這段同甘共苦的日子,至今想起來仍覺得甘苦參半,人生中有這樣的回憶也是一种幸福。

  蘇永康:因為家里經營卡拉OK的關系,所以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家里幫忙。說是幫忙,其實像是打工,除了有零用錢花,還常常有机會高歌一曲,因為唱歌是我的最愛。還記得第一次從爸爸手中拿到薪水時,開心得不得了,我把這筆錢存起來。直到我參加歌唱比賽進入演藝圈,至今仍然很怀念家里經營卡拉OK的那段歲月。

  古巨基:服裝公司售貨員是我第一份工作,我想很多人一定會覺得很惊訝,因為外表木訥、朴實的我,實在很難和售貨員畫上等號。也因為這樣,這份工作使我印象特別深刻。第一份薪水,我記得是一個月3000元港幣。我用那筆錢買了一個call机,方便和朋友聯絡,除了開心之外,也覺得很滿足,它讓我體會到賺錢真是不容易,也更加肯定自己的能力。

  陳明真:我上的是專科學校,念的是企業管理專業,為了學以致用,我那時白天在國際飯店當會計小姐,晚上回學校上課。雖說國際飯店离學校不遠,但由于事務繁忙,我往往是在結完帳目后匆匆扒几口飯,而后便抱著一疊課本一路小跑地往學校赶。一次,天色昏暗,我只顧赶路,不小心踢到一塊石頭跌了一跤,課本飛散滿地,身上的衣服也弄臟了,路上人來人往,有的只是好奇地瞥我一眼,卻沒有人停下來幫我。我把課本攏齊后,疲憊不堪地蹲坐在路邊,一時百感交集,嚶嚶而泣。哭完之后又赶到學校上課。我的打工心得是:“不要以錢作為打工和重心,最好是選擇与自己主修的課目有關的工作。”

  劉德華:還在中學時代,我就有了較強的自立意識——這恐怕与我父親的教育有關,他一直教育我,當男人就要挑起掙錢養家的重任。我父親很早就离開家庭獨立謀生。我在學校時,先是利用暑假時間走出校園,或為人理發,或找短工,我中學時代的學費、書籍費基本上都是自己找工掙來的,有時還有剩余。后來進入演藝圈,我還曾開過一間發廓。

  柯受良:當年我只身來到台北,滿怀追星夢想卻沒有机會,為了生活,當搬運工人,扛冰箱、洗衣机等等,一切只為實現夢想。記得第一次領薪水的那种喜悅,雖然少,對當時的我來說,已經很幸福了。我將這筆錢拿來貼補家用,辛苦的日子足足煞了半年,至今想起仍是百味陳雜,但也覺得安慰。人生在每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收獲,對我來說也是如此!

  金素梅:我小時候家境貧寒,且母親體弱多病。我上高中時,為了能爭取繼續上學并掙錢貼補家用,我開始利用晚上時間在台中一家餐廳當駐唱歌手。雖說我本來就喜歡唱歌,但我那時登台獻唱卻主要是為生計所迫,剛開始時,我只是一天唱一場,后來為了多掙錢不得不連唱几場,有時還得赶到另一家歌廳去演唱,到我累得精疲力竭回到家里時,既要准備第二天白天的功課,還得照料生病中的母親。

  周華健:我的大學時代在台北度過,父母則在香港,為了培養自己的自立意識,我念大學期間堅持不向家里要一毛錢,全靠在歌廳賣唱所得繳學費、維持生活。

  王力宏:我的第一份薪水是在我9歲那年幫哥哥客串送報生領到的,薪水真的不多,不過只要想到是在冰天雪地里,忍著寒冷的气溫、冒著被狗追的危險才換來的,就格外有成就感。當年我還當選過优良報童,刊登在報紙上表揚呢!真的很難忘。至于薪水,因為當時年紀還小,除了把大部分錢存起來,就是買冰淇淋慰勞自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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