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与犯法者狼狽為奸

《焦點訪談》播出專題,讓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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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26日訊】 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不法分子破壞國家電網、盜竊電信材料的專題,讓人触目惊心。高壓線那么危險,竟然有人盜竊,而且此類案件一年要發生几萬起,國家損失上百億元。人怎么能干這种事情!真是不可思議。不僅如此,從盜竊到銷贓,從收購到冶煉成材,已經形成了一條龍作業,一切都像是有組織、有計划進行的。電信器材對于國計民生之重要,不言而喻,被盜現象居然長盛不衰,久禁不止,居然可以形成規模,這當中不是有人內外勾結是不可能的。事情果然如此,當上面的工商、公安派人下去檢查時,下面就有執法人員給收購、加工者通風報信,以致壞人抓不住,壞事查不出,不了了之。這些執法人員自然也從犯罪者那里得到好處。他們互相利用,狼狽為奸。

  執法者代表人民的利益,維護人民的權益,受到人民的信任。但是近年來一些地方的黑惡勢力往往和當地的一些執法人員狼狽為奸,共同做惡,使得本來是打擊黑惡勢力的執法力量,變成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廣西百色地區最近打掉一個以周壽南、丁旭為首的黑社會犯罪團伙,一百多名受害者重見天日,可喜可賀。然而更加可喜可賀的是,在打破這伙黑惡勢力的同時,百色市公安局也被“一窩端”了,28名公安干警涉嫌包屁犯罪,公安局的領導班子7個成員全被停職審查。如果僅僅是抓捕几個犯罪分子,不把犯罪分子的保護傘打掉,百色人民以后還是不得安宁。老實說,一個地方有几個犯罪分子并不可怕,怕的就是有執法人員与犯罪分子狼狽為奸。不管是什么地方,犯罪分子長期做惡,得不到應有的打擊,老百姓抬不起頭來,不用問,那里肯定存在執法人員与犯罪分子狼狽為奸的問題。

  狼与狽是互相利用、互相補充的,《博物典匯》上說:“狼,前二足長,后二足短﹔狽,前二足短,后二足長。狼無狽不立,狽無狼不行。”《酉陽雜俎》也說:“狽,前足絕短,每行常駕于狼腿上,狽失狼則不能動。”這兩個壞東西,單獨行事,危害有限,勾結起來,害莫大矣。現實環境中沒有狽,雖有狼,卻不是前腿過長,后腿過短,無狽不立。狼狽為奸是古人的推理想象。形容壞人勾結,互相利用,共同做惡,沒有比這個成語更貼切、更妥當的。

  不久前,也是在電視上,看到警方突擊檢查某“娛樂”場所,在一個包間里,當一個一絲不挂、赤身裸体的“小姐”被攝入鏡頭時,旁邊還站著一個盡管衣冠不整,但卻鎮定自若的中年男子,衹見他下意識地掏出了一張“警官証”,并且既像聲明又像解釋地說:“我是警察。”言外之意分明是:“不要大水沖了龍王廟,有話好說嘛!”靠這樣的人“掃黃打非”,肯定是扯蛋!

轉自《中國青年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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