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媒體發布非法所獲新聞 不違法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22日訊】針對隱私權和公眾知的權利孰重問題,美國最高法院廿一日裁決,只要新聞具有「公共重要性」,媒體發布非法取得的新聞並不違法,但媒體本身不得參與此不法行動。

中國時報綜合報導,換言之記者可報導具有新聞價值的消息,即使他們有理由認為這則消息首先是由別人非法取得,但此消息必須和公共利益有關。這項判決加強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新聞自由的保障。

本案重點是賓州一家廣播電台的評論員播出一段非法截收的大哥大談話錄音,內容是兩名地方工會幹部討論公立學校老師的罷工情形。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聯邦法律禁止這種竊聽,美國大多數州也明文不准。但本案中,違法錄音的不是電台評論員本人,而是個不明人物將錄音帶放在一位當地居民郵箱中,居民再拿給評論員。帶子播出後,工會幹部控告評論員違反聯邦和州的竊聽法。

最高法院以六票對三票裁定,被竊聽的兩名談話者隱私權固然重要,但只要廣播人員沒有違法,公眾獲得資訊的利益凌駕其上。

美國媒體一向認為,只要記者自己不違法,刊登記者不論以何種方法取得的真實消息,是能獲得法律保障的。最高法院無疑支持這項看法。

為被告辯護的華府律師高斯坦表示,這項判決傳遞兩個訊息,一是不要到處打探,否則如果發現的是個人隱私且四處散播,必將吃上官司。二是媒體只要報導公眾關切的真實消息,就不必擔憂。

「美國公民暨言論自由聯盟」指出,最高法院的判決可能涵蓋媒體對文件以及電子通訊的使用,因為投贊成票的大法官引用高等法院一九七一年國防部文件案的裁決。該案中,法院判決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和其他報紙有權刊登國防部越戰機密報告。(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
    

  • 大陸連續發生煤礦爆炸事故 媒體斥官員漠視人生權利 (5/22/2001)    
  • 【紀元專欄】 阿梅:神聖化又怎樣﹖ (5/22/2001)    
  • 二戰期間德國納粹奴工可獲賠償 (5/22/2001)    
  • 南非一市長浪費公帑遭猛烈抨擊 (5/22/2001)    
  • 譚盾和電影製作單位聲明與寧勇並無版權糾紛 (5/22/2001)    
  • 「臥虎藏龍」監製強調沒有盜用音樂 (5/22/2001)    
  • 馬楚成專訪:別把我當李安 (5/22/2001)    
  • 圖片報導﹕台灣防御相控陣雷達系統首度曝光 (5/22/2001)    
  • 廣東普寧爆炸案宣判 主犯被判重刑并賠償百萬 (5/22/2001)    
  • 《臥虎藏龍》音樂侵權風波 李安發來《公開信》 (5/22/2001)    
  • NBA:大郅下賽季能否在小牛隊站穩腳跟? (5/22/2001)    
  • “7.3”爆炸案審判結果﹕2被告被判無期徒刑 (5/21/2001)    
  • 北京演唱會主辦單位否認張惠妹參加六一演唱 (5/21/2001)    
  • 陳水扁出訪中南美,隨行官員200多人 (5/21/2001)    
  • 傳西安封鎖市長秘書被殺消息免港商害怕 (5/21/2001)    
  • 中國最大“暴發戶” 軟件王王文京能否成為中國蓋茨? (5/21/2001)    
  • 好萊塢女星梅蘭妮說﹕人到中年猶如明日黃花 (5/21/2001)    
  • 幫忙、幫閒與幫凶 (5/21/2001)    
  • 林心如經常傳出緋聞--”電人”的六大絕招 (5/21/2001)    
  • 北京國際電視周的兩大亮點 (5/21/2001)
  • 相關新聞
    北京國際電視周的兩大亮點
    林心如經常傳出緋聞--"電人"的六大絕招
    好萊塢女星梅蘭妮說﹕人到中年猶如明日黃花
    幫忙、幫閒與幫凶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