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市頭一遭 20多位股民要告大慶聯誼

標籤:

【大紀元3月20日訊】上周四下午4時,北京市東城區一間不大的會議室里,正在召開一場座談會,會場不過四五十人,但其中一半是持著各种裝備的記者,其余的人則個個神情激動。這場看似普通的會議,實際正在發生著中國証券市場十年來几乎沒有過的事情——20多位股民正在商議如何依照法律向一家涉嫌利用發布虛假消息操縱股价的上市公司進行索賠,并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另一點可以稱為中國股市十年來頭一遭的則是,這次活動的發起者是一家名為《股市》的新成立不久的証券專業雜志,它不僅通過自己的傳媒渠道對這起事件進行了連續報道,一周前還以廣告的形式呼吁受到損失的股民共同參与雜志社發起的集体訴訟。

“大慶聯誼”几份公告引發股价暴跌20%

北京青年報報道,事情的起因還得從今年1月18日說起,這一天上海証券交易所的股票“大慶聯誼”公布2000年分配預案——每10股送2股轉增8股派0.5元。這是一個相當誘人的消息,相當于你原來手中有1000股“大慶聯誼”,今后將會變成2000股!果然,當天下午“大慶聯誼”一開盤就直接漲了將近1元,此后一路走高,創下其1999年以來的最高价。許多股民一看這陣勢,紛紛衝進市場,爭相購買“大慶聯誼”。

2月6日,“大慶聯誼”又發出了一份公告,稱由于要10送2轉增8股,第一大股東提議把公司原來注冊資本金和注冊股本都翻一倍。這份公告也就成為《股市》雜志認為“大慶聯誼”誤導投資者涉嫌欺詐的証据,因為“這明白無誤地公告全社會,第一大股東、控股股東對于這种方案是真心的”,“引導著持股者繼續持有,持幣者可以購買此股”。

然而,到了2月20日,“大慶聯誼”發出公告:公司在股東大會上提議把分配改為10送2股派0.50元,也就是刪除了當初頗為誘人的“每10股轉增8股”。這份新方案將于3月22日重新審議。

隨著這份公告亮相,“大慶聯誼”的股票价格開始一落千丈,由一個月前最高時的19.08元慘跌到14.74元,投資者的最高損失能達到20%。而許多人這時才注意到“大慶聯誼”在這驟漲驟跌過程中出現了反常的巨量交易,會不會是有人利用事先知道的消息在牟利?股民疑惑了。

然而,對此“大慶聯誼”卻一直很低調,并沒有發布公告向股民公開解釋。只是3月3日,公司董事會秘書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對受損失的股民講“只能對廣大投資者說聲抱歉”,并“希望投資者能給公司更多的支持”。這是迄今在公開場合能見到的公司方面唯一的態度。《股市》雜志方面稱,既然沒有相互溝通的途徑,為此雜志和廣大股民只能利用法律保護自己了。

股民拿得出“大慶聯誼”欺詐的証据嗎?

然而,股民真的能夠依靠法律解決這件事嗎?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方面的專家,專家們認為,這起事件的核心關鍵在于能否認定“大慶聯誼”在其中确有欺詐行為,換言之,股民如何取得証据証明“大慶聯誼”進行欺詐。因此專家們對于這場官司能不能打看法各异。

這其中有一點要說明的是,僅僅憑“大慶聯誼”前后兩次公告內容不一是构不成違法的,而且是完全符合有關法規的。因為當初“大慶聯誼”公布的“10送2轉增8股”只是分配預案,是公司董事會打算這么做,而究竟能不能這樣做,當然要經過股東大會表決,按照規定,即使通不過也是合情合理的。而原來的預案也恰恰正是在股東大會上被否決了。

但是,從另一方面看,由于中國的股民有一种習慣的思維方法,一般認為,分配預案就是最終分配方案。在現實中也确實是這樣,分配預案獲得股東大會通過的概率极高,因此往往股民都把分配預案當做了投資參考,所以如果上市公司要想利用這一點進行欺詐是很容易而且有效的。因為在消息真假的判斷上,股民絕對處于劣勢。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楊帆先生對這起訴訟能夠成功并不樂觀,他告訴記者,僅僅依靠中小股民的力量几乎是無法進行的。首先遇到的就是舉証問題,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証”,股民必須有充足的、法院認可的証据。但正如上面提到的,僅依据“大慶聯誼”兩個內容相去甚遠的公告是不夠的,即使再加上此過程中出現了反常的巨量交易,也無法确定這屬于內幕交易。只有股民能証明當時參与這些巨量交易的人与“大慶聯誼”董事會等机构有關聯,那才算有証据。但對于普通股民,這种調查的難度可想而知。

記者還采訪了一直關注此事的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副主任徐宏源先生,他認為,如果有監管部門的調查,這件事情應該會有一個結果,比如查一下這一期間大手筆出貨者是否与“大慶聯誼”有關聯,如果有,那應該算是金融欺詐,股民不僅可以獲得民事賠償,還可以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沒有監管部門配合,只靠一家媒体牽頭,能夠解決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而中國人民大學的法學博士殷少平先生對此另有看法,他在接受記者采訪后專門又為本報撰寫了千余字的文章發表自己的觀點。其中關于此類訴訟的証据問題,他認為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投資者只要能夠提供“大慶聯誼”發布几個公告以及其股票价格在這些公告前后异常波動的証据、投資者在“大慶聯誼”發布几個公告的前后,買賣或持有該公司股票且因此受到損失的証据,應該說就足夠了。至于大慶聯誼公司及其董事會發布的前述公告是否构成誤導性陳述,只是法官對事實和証据進行判斷的問題,在此方面不應該加重投資者的舉証責任。另一方面,如果法院認為認定大慶聯誼公司及其董事會發布的前述公告构成誤導性陳述的証据還不夠充分,還需要補充証据,那么,作為原告的投資者可以申請法院對此進行調查取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証据,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証据,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另外,他強調,即使經過調查認定“大慶聯誼”不存在非法操縱証券交易价格問題,也只能說明大慶聯誼公司的公告誤導投資者不是出于故意,只是一种過失,但在民事訴訟中,是故意還是過失,并不影響賠償責任的承擔,因此也不影響法院支持投資者的訴訟主張。

投資者稱:一定要把訴訟進行到底

盡管各方專家的觀點各异,而且從某种角度來講,現行相關法律對這類訴訟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強,但上周四參加座談會的股民還是都堅定地表示:一定要討一個說法,不管結果怎樣。當天的座談會后,与會的12位股民分別与雜志社當場簽下了委托書,同意由雜志社為他們代理對“大慶聯誼”的集体訴訟。据透露,雜志社方面已經做好訴訟准備。本報將繼續關注這一事件的進展。


    相關文章
    

  • 納斯達克指數狂跌 硅谷人開始精打細算 (3/18/2001)    
  • 華爾街烏云籠罩股民昏悶的星期三 (3/15/2001)    
  • 股民另尋避風港 國庫債券再獲青睞 (3/15/2001)    
  • 湖南邵陽惊曝“証券黑市”丑聞 (3/14/2001)    
  • 青海又現股票黑市 200多戶股民被騙700多万 (3/10/2001)    
  • 減股票印花稅以刺激股市 (3/7/2001)    
  • 六千万股民盼「兩會」規管市場 (3/2/2001)    
  • 中國湖北新鮮事:股份制“農業公社” (3/1/2001)    
  • 蜂擁買B股須顧及風險 (3/1/2001)    
  • 剖析“互聯网經濟”盛衰緣由 (2/28/2001)    
  • 上海股民關注B股复牌 (2/28/2001)    
  • 銀行在為居民辦理B股保証金手續時趁火打劫 (2/28/2001)    
  • 中國股民瘋狂搶購B股 (2/27/2001)    
  • 中國B股周三對國內股民開放 (2/27/2001)    
  • 楊雁中:這哪里是“變戲法”,簡直是趁火打劫 (2/27/2001)    
  • 中國証監會出招 嚴防B股熱變騷亂 (2/26/2001)    
  • 百米長龍:深交所爆發B股“開戶狂潮” (2/24/2001)    
  • B股延期兩日复市股民生怨 (2/23/2001)    
  • B股牽動北京神經 大家爭做淘金夢 (2/23/2001)    
  • 并非危言聳听:中國股市面臨股災危險 (2/22/2001)
  • 相關新聞
    并非危言聳听:中國股市面臨股災危險
    B股牽動北京神經 大家爭做淘金夢
    B股延期兩日复市股民生怨
    百米長龍:深交所爆發B股“開戶狂潮”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