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3日訊】香港法院周五宣判被指涉及林巧英遭無辜監禁案的兩名入境處官員無罪釋放,但主審法官批評入境處官員的操守損害入境處的威信。
据《BBC》報導, 兼職傳譯員王建鶯和入境事務助理員黃翠琴被控企圖防礙司法公正。他們涉嫌在1999年10月9日在香港机場內逼迫當時年僅16歲的少女林巧英承認自己的真名是陳麗娜,并在多份文件上簽署陳麗娜的名字。
現年17歲的美國永久居民林巧英在1999年經香港返回美國時被入境處官員怀疑她使用假護照,并遭到當局扣留。
她被拘留了三個多月之后,香港法院才發現她持有的中國護照是真的。
區域法官馮驊指出,有証据顯示,林巧英和她的家人的一些文件上貼上其他人的照片,而且林巧英的供詞前后矛盾,因此不能相信她是個說真話的証人。
不過馮驊指出,入境處訓練有關官員要求被拘留的嫌疑人在供詞上使用特定字句的做法,有損入境處的威信。
另一方面,入境處對法院的判決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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